发布单位: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2-6-27
广州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加了另一方名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婚前共同购买的房产,由于当时还不是夫妻关系,房产属于按份共有。如一方能证明出资额,则按出资额确定,如双方都不能证明出资额,则视为等额享有。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婚姻法>第十七条第z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五)其他应当z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本案中,任某、欧某双方共同作为签约主体于2003年6月28日就涉案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涉案房屋的<广州市花都区房地产产权情况表>亦显示房屋的权属人为任某,共有权人为欧某,但双方于2006年×月×日登记结婚,故对于欧某主张涉案房屋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不予支持,应视为其二人的共有财产。<物权法>第z一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双方购买涉案房屋未建立家庭关系,且亦未对共有方式达成约定,故双方对于涉案房屋的共有为按份共有。<物权法>第z一百零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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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结婚后---加对方名字,---时房产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加名分割的情况,分以下六种:
1、小王婚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但是婚后---加上妻子(丈夫)的名字,这里增加名字属于赠与,是有效的。
2、小王---z款买房,婚后夫妻二人共同---,---结束后加上妻子(丈夫)的名字,这样的一种情况与上面一条同样。
3、小王与妻子(丈夫)共同出资在婚前买房,但是却只登记了小王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种情况因为是作为结婚为目的,共同使用,所以将会被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平等分割。
4、小王与妻子(丈夫)一起出资婚前买房,并且登记了双方的名字,没有---约定情况下,那么这种情况基本上就是共同财产,没有太多的异议。
5、小王婚前个人全款买房,但是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这种情况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还是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6、小王婚前---z款买房,登记了双方名字,并且没有特殊的约定,那么该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并且房---属于共同---。
广州夫妻一方因交通---的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吗?
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所负的---之债,应从另一方对该机动车是否具有运行支配权和有无运行利益来判断,如符合这两项标准,则应认定为共同---。
但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所负的---不能一概而论认定为个人---或者夫妻共同---,属个人---还是属夫妻共同---,仍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该---行为产生的终目的是为了行为人的夫妻家庭共同生活,---人驾驶车辆为营运车辆,其营运收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是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致,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如果夫或妻一方在上下班、个人游玩途中或驾驶车辆进行其他与家庭生活无关的活动发生交通事故的,是其个人的---行为所致,其所负---应认定为个人---。
广州签了---协议后未去登记---,过后协议还有效吗?
林先生和孔女士结婚多年,积累了---的共同财产。孩子上大学后二人渐渐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几次想要---。2015年8月,两人在一次激烈争执后,决定协议---,并签署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约定二人婚后购买并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夫妻共屋两套,位于a区的一套归林先生单独所有,位于b区的一套归孔女士单独所有,其他共同财产也同时进行了分割。签署协议后的次日,双方就前往房管局完成了房屋权属的变更登记。由于双方工作繁忙,一直没有前往民z---办z理---登记。
2015年9月,孔女士发现林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情形,她觉得自己在婚姻中受到了伤害,要求改变原来的房屋分割方案,林先生应当净身出户。林先生认为自己没有,房屋已经按照---协议进行了分割,已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孔女士遂---至法z院,要求按照共同财产分割上述两套房屋,均由孔女士个人所有。
律师---:---协议与一般民事合同存在一定区别,它既有身份关系的约定,也有财产关系的约定。按照<婚姻法>司z法解释三4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或者到人z院协议---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未成,一方在---诉z讼中反悔的,人z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协议属于典型的附生效条件法律行为,只有生效条件(登记或者诉z讼调解---)成立时,---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本案中林先生和孔女士虽签署了协议,但未前往民z---办z理---登记,该---协议并未发生法律效力,双方据此履行的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因缺乏履行基本,应当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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