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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商延期交房,解除合同---定要催告吗?
开发商延期交房导致解除合同和办理退房时,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行催告。
2、经催告后过了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就是说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是第a一开发商---交房;第二经过催告;第三催告后满三个月仍未交房。
3、购房者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在此一年内都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过一年期限,则永a久性地丧失了解除权(当然以其它理由如---问题而解除合同的除外)。并且,如果在购房者取得解除权后,开发商有催告购房者行使解除权的,广州白云区咨询,则解除权的有效期缩短为三个月。
以上规定中,两个催告和两个三个月的规定应当区分清楚,一为购房者催告开发商交房,一为开发商催告购房者行使解除权;一为购房者催告后经过三个月取得解除权,一为开发商催告后购房者的解除权有效期缩短为三个月。
鉴于以上的规定,在开发商---交房时,不管购房者是不是真的准备解除合同,都应当在开发商---交房后立即发函催告,一是在开发商迟迟不能交付房屋时采取的一个应对举措;二是催告后可解除合同对开发商也是一种压力。
催告a好以快递等可保留凭证的方式进行。在没有催告的情况下,开发商长期拖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依合同法和解释的规定,应当是不可以的,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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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买新房交了---金后开发商不签合同,可以---继续买房吗?
购买房屋向商家---“---金”,却没有如期等来销售人员的签约通知。律师提醒,“---金”并非定金,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在签约时应---注意。
去年5月8日,薛先生来到一处在售楼盘的售楼中心选了一套房。应销售人员要求预交了1万元后,---如何计算咨询,薛先生便拿着房地产公司出具的收款收据回家等待下一步的签约。但时间---天过去,薛先生却没有等来销售人员通知其签约的电话。随后,薛先生再次前往售楼中心要求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开发商---与其签订售房合同,而且他前期选定的房子已出售给了他人。一怒之下,薛先生将开发商告上了法z院。
法z院经过审理查明,薛先生确实向开发商交纳了1万元,但开发商给薛先生出具的收据上载明这笔款项的性质系“---金”,而非定金。“---金”只是一种商业销售手段,不具有法律上的定金效力。同时,薛先生也没有与开发商签订<定金合同>或者<预购合同>,因此无法认定薛先生与开发商之间达成了一致的购房意向,故法z院驳回了薛先生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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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房
广州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写明哪些内容?
商品房预售时,开发企业与预购人应当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载明和约定下列主要事项:
(一)开发企业、预购人、委托代理人姓名(名称)、地址、---证a件号码;
(二)开发企业的用地依据和预售的商品房项目的座落位置;
(三)商品房预售款---帐号;
(四)预购的商品房的预计建筑面积、用途、分摊建筑面积及其公共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办法、楼号、楼层、座向、房号;
(五)预购的商品---格;
(六)交付使用时的实测面积与预售合同预计面积差异的处理办法(交付使用的实测面积以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测量的为准);
(七)付款时间和付款办法及预购人---付款的违约责任;
(八)预售的商品房竣工交付使用的时间及---的违约责任;
(九)装修项目、标准和设备品牌、型号、材料规格及违约责任;
(十)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的建设标准和运行要求及违约责任;
(十一)物业管理事项;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附有预购的商品房项目及楼层的平面图,并在平面图上标明预购人所购商品房的楼号、楼层和房号的位置。商品房预售合同文本由市房地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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