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上盖房屋继承咨询-广州增城区咨询-宅基地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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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30

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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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没有---,代书遗嘱有效吗?

  与自书遗嘱由遗嘱人---完成即可生效不同,代书遗嘱不仅需要立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名、写日期,还应当有---在场见证,由他们见证代书遗嘱的形成过程。如果没有---,代书遗嘱是有效的吗?

  王钢老人---后,其大女儿持父亲的代书遗嘱,将自己的四个弟弟z---到法z院,要求独自继承王钢的房产。王钢的其他四子女大为吃惊,认为父亲不可能立这样的遗嘱,他们并不---这份遗嘱的真实性。

  原来,王钢老人生有五个子女,五个子女成家后,王钢也因积劳成疾,瘫痪在床,其生活由五个子女轮流照顾。据其他四个子女称,大沉迷于炒z股,不怎么前来照看父亲,是由他们照看老人到---的。

法z院经审理认为,王钢大女儿所持的遗嘱并非王钢本人书写,为代书遗嘱,该遗嘱的主文及日期---,王钢仅在遗嘱下方签名。这份遗嘱并无---签名,也没有执笔人签名,王钢大女儿所称的代书人也没有出庭作证,此外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由此,法z院认定该代书遗嘱无效,因此按照法定继承分割了王钢的遗产。  

  法官认为:除了遗嘱内容要明确具体---外,代书遗嘱在形式上更为严格。法律将两位---作为代书遗嘱生效的一个重要形式要件,---中必须一个人为代书人,宅基地上盖房屋继承咨询,代书人和其他---要在代书遗嘱上签字。如果没有---,仅有立遗嘱人的签名,遗嘱很容易伪z造,真实性也就无法---。缺乏见证这一形式要件,代书遗嘱就是无效的。

此案中,王钢的大女儿所持遗嘱就是如此,该遗嘱并非由王老先生亲笔书写,是他人代书的,但遗嘱上又无代书人签字,也没有---见证,不符合代书遗嘱的成立要件。而且代书遗嘱的内容与老人在世时的赡养情况完全不符,因此应认定该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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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与---人共同生活的可以多分赔偿金吗?

    律师---: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性质,故分配上,原则上应按与---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等因素确定权利人和相应份额。

案情简介:2007年,林某与陈某---,继承人顺序份额咨询,调解书确认女儿归陈某抚养,陈某负担抚养费。期间,林某多次因违z法犯z罪被---并被长期---人身自由。2013年,女儿因车z祸---,获赔赔偿金、丧z葬费等费用共计120万元。

法z院认为:案涉赔偿款包含了“赔偿金(含被抚养人生活费)、丧z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救助金等”,其中关于所包含具体项目系概括的并非仅赔偿金,且各项目金额亦未具体,但其他各项赔偿费用均可比照赔偿金予以定性。

参照福建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疑难问题的解答>相关规定,赔偿金性质属财产损失,系对赔偿权利人因---人而导致的未来收入损失减少的赔偿。其虽系按“继承丧失说”确定损失,但其本身不属于遗产,如近亲属之间请求分割的,在同一顺序中,原则上按照与---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各自的应得份额。

林某与陈某---后,女儿由陈某抚养,且一直随陈某生活,学费亦由陈某负担。依本案证据材料,---认定陈某尽到了主要的抚养义务,陈某与---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远高于林某,诉争赔偿金酌定按3:7比例,由林某分割30%共34万余元,陈某分割取得70%共8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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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父母的房屋登记在其中一个子女名下,其他子女还有份吗?

    律师---:父母一方、一方健在时,房产未赠与而登记在某子女名下,在父母后应认定为遗产,由众子女共同继承。

案情简介:1912年,王某出嫁,随丈夫至外地生活。1944年,王某父---。1946年,王某父母夫妻共有房产登记在长子王某名下。1948年,王某母---。1962年至1979年期间,王某、王某、王某弟先后---。1988年,王某继承人在房产管理部门有关登记材料中填写房屋系祖产。2006年,王某两子登记为房屋产权人。2012年,王某、王某弟继承人---王某继承人,要求分割房屋。

法z院认为:诉争房屋系王某父母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土地所有权1946年登记在王某名下,但当时王某母尚健在,且王某弟一家居住在涉案房屋中,无证据证明系王某父母将涉案房屋及土地---给王某。1988年,王某继承人在房产管理部门有关登记材料中所填写内容,可反映出王某继承人---涉案房屋为王某兄弟所共有,说明了1946年王某系作为两兄弟代表进行登记。

王某从1912年出嫁后搬离涉案房屋,随丈夫至外地生活,距离1946年土地所有权登记已30余年。王某在父母---前回娘家---父母,王某对涉案房屋及土地登记在王某名下应当知情,但王某生前对此---提出异议,应认定王某对涉案房屋放弃所有权和丧失权利。至于1988年涉案房屋登记在王某名下,并不能改变该房屋为王某兄弟法定继承人共同财产之事实。

至于2006年王某子分别所作房产登记,因无其他权利人放弃权利证据,应认定本次登记为错误登记,并不影响其他权利人按民事法律关系主张权利。在被继承人后,作为继承财产的房屋错误登记在部分继承人名下,并不能改变房屋共有权状态,亦并不能以时效已过否定其他权利人要求确认并分割房屋的实体权利。故法z院按法定继承原则,对涉案房屋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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