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除非有证据证明签名时纸张是空白的,否则法z院不支持。比如下面这个---,村民虽然主张签名是用于---误工费,不是用于出租土地,但其后村民又---了土地租金的分红款,承包合同无效咨询,且无证据证明是签名---误工费,后法z院认定该租赁合同经过了村民会议,为有效合同。
判z决书节选:
<------村民委z员法>第二十四条第z一款第---:以借---、租赁或者其他方式---村集体财产的事项涉及村民利益,需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案涉土名为“门口”的土地在案涉案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订立时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属于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徐某一、徐某二为证明案涉土地的流转经过---议定程序,提交了社员签名表为证,徐某等179人原审对该签名表提出异议。对此本院认为,某四社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履行---议定程序,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案涉合同进行讨论表决;而徐某一、徐某二作为案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相对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对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徐某一、徐某二虽然有---有无履行---议定程序的义务,但是履行---议定程序的主体是某四社,徐某一、徐某二只能被动接受某四社交付的资料后---有无履行---议定程序,徐某一、徐某二提交的签名表虽然存在一定瑕疵,但---让徐某一、徐某二有理由相信案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符合---议定程序。徐某等179人认为案涉签名表是当时开会签收误工费所形成的,与本案无关,该证据是伪z造的,村集体土地租赁咨询,土名是空白的,徐某一、徐某二将其他地方的签名用于本案。对此本院认为,根据徐某一、徐某二原审提供的股份签收表可知,村民---相应的款项都会列明相应的金额等,虽然徐某等179人主张---误工费不同于股份签收表所涉款项,但是本案签名表中并没有显示误工费的名称和金额,无法说明仅是---误工费,也与某四社---款项的习惯不同;徐某等179人主张将其他地方的签名用于本案,但是没有举证具体是何地方的签名,该陈述也与---误工费的陈述相矛盾,故本院对徐某等179人的上述意见不予采纳。判z决:驳回徐某等179人的诉z讼请求。
广州土地租赁合同无效后,要返还土地吗?
律师解答:要的,如果诉z讼请求只写了确认合同无效,法z院是不会处理返还土地问题的,到时就还得进行第二次---,费时费力,所以第z一次---时必须写明要求返还土地。如下面这个---,法z院在判z决租赁合同无效后,就支持了返还土地的诉z讼请求。
判z决书节选:
关于龙某、钟某的责任承担。如上所述,因涉案的<土地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依照<------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南岗四社、南岗五社要求被告钟某向其返还土名为“旗杆山”,面积为23.41亩的涉案地块(折合15067平方米,具体范围以双方在卫z星地图上确认的涉案地块的位置及范围为准)符---律规定,原审法z院对此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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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无效,如土地的性质为国有土地,村民会议程序咨询,则村集体对国有土地即无所有权也无使用权,无权出租。租赁合同双方对合同无效都有过错,各自承担各自的损失。
经一审法z院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调查,涉案<租地协议>项下土地无用地单位权属资料,该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一审判z决后,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向一审法z院说明涉案<租地协议>项下土地的权属自2009年2月19日广州市番禺区某经济合作社交地之日起就不再属于该经济合作社,而是属于国有土地。因此,在没有征得国有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同意使用及租赁的情况下,某---与某工程部签订涉案<租地协议>,由某---出租国有土地给某程部使用的行为,增城区咨询,属于侵z占土地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z占土地的强制性规定,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关于违反法律、行政z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的规定,涉案<租地协议>为无效合同。某---认为涉案<租地协议>项下土地属于其及其有权使用该土地的主张,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一审判z决认定某---对涉案<租地协议>项下土地享有使用权,理据不充分,本院予以纠正。某工程部认为涉案<租地协议>为效力待定合同的上诉主张,缺乏法律依据,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虽然本院---涉案<租地协议>效力的事实和理由并非某------请求的事实和理由,但人民z法z院在民事诉z讼中有------合同效力的职权,且涉案<租地协议>侵z犯了---,故本院仍对一审法z院作出的确认涉案<租地协议>无效的判z决予以支持。某---未经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同意而出租国有土地,某工程部未了解土地权属而承租国有土地,双方对涉案<租地协议>无效均有过错,故双方分别预交的一、二审---受理费由双方各自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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