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区萝岗区商品房买卖争议律师 楼盘规划改变咨询
广州新买的房子小区周围建了垃圾站可以退房吗?
咨询:我于几月前在某楼盘交了定金,并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近,我发现该楼盘周边不远处正在建一个垃圾处理场。这对自己的居住造成影响。请问我可以要求退房吗?
律师解答:根据你的反映,垃圾场是在该楼盘之外,如果证实是不属于楼盘小区内部的,也就表明不在该楼盘开发商物权范围内,垃圾场的兴建则与开发商没有直接关系。你交付购房定金,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已与开发商形成消费关系,垃圾场与开发商无关的话,就不能成为退房的理由。
除非你反映的在建垃圾场地方,在开发商售楼现场公示的楼盘规划模型、宣---宣传或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明确表示是其他建筑或用途,目前变更了,有误导消费者的情况,消费者可提出适当的补偿。如果垃圾场确实将对楼盘的住户造成影响,开发商应协助业主调查垃圾场兴建的---性,如属---的,城市规划建设内的,则应协助与---协调处理;不---的,应向------违a法建筑。
房地产的经济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楼盘的内部规划和周边环境的优劣。假如楼盘改变了原定规划和周边环境,楼盘的价值也就变了。对此,开发商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解答:楼盘的规划和周围环境,是两个概念。楼盘规划往往是指属于开发商物权的楼盘的内部布局、设施等范畴,而周围环境往往则是不属开发商物权的周边环境和设施。楼盘规划已经---备案审批,并在售楼现场已作宣传、在宣传资料已承诺,或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约定的绿化、设施、楼层等规划,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走法定的程序,经---和业主同意,才能变更,对业主有重大影响的,可追究违约责任。而楼盘周边环境的建设,不在开发商物权范围内的,但开发商有以此作为“卖点”宣传的,除---规划或政策等不可控因素外,应承担误导消费的法律责任。但开发商---对周围环境作宣传的,则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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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区天河区专打房产合同---的律师
广州父母用子女名下的房产出卖或抵债的合同有效吗?
父母购买房产让未成年子女落户厦门,后又将该房产转让给他人抵债。儿子成年后,退定金退首付咨询,将买房人和母亲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房产抵债的转让合同无效。近日,法a院认定父母---房产的行为有效。
1998年,黄某夫妻为让子女户a口迁入厦门读书,购买了一处房产,登记的买房人为黄某妻子及儿子。后黄某向陈某50万元,无力偿还---a款,便将该处房产抵债,并签订<协议书>,黄某妻子与儿子均在上面签字确认,陈某搬入此房。2013年,黄某之子黄小某将陈某作为被告、母亲作为第三人告上法庭,声称自己在签订<协议书>时年仅9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没有尽到保护被监护人财产的义务,故其要求确认前述与陈某签订的<协议书>及房产买卖协议无效,并返还讼争的房产。
法a院审理认为,在购买该房屋时,黄小某为---,除父母之外并无独立的经济来源。房产完全由黄某夫妻二人共同出资购买。此外,<协议书>中还明确---房产系黄某与妻子为儿子落户厦门而购置,儿子成年后需配合房产过户,由此断定其产权实际上属于黄某和妻子所有。因此,法a院黄某夫妻---房产的行为有效。
律师---:现实生活中,父母为了给子女落户而购房并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情形屡见不鲜。一般来说,若父母对房屋产权属子女所有或产权属父母与子女共同共有的事实并无异议,也无---说明的前提下,父母的这种行为隐含了将房产的部分甚至全部产权赠与子女的意思表示。但本案的---之处在于,父母在协议书中明确---其房产仅是为了落户才将儿子列为购房人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子成年后需配合房产过户等事宜,从这些表述可以看出,本案的父母并无将该房产赠与儿子女的意思,而黄小某在签约当时作为---,并无自有的财产,故其主张父母的行为---了其作为被监护人的财产权,是与事实不符的。且根据通则的规定,若监护人确实---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则应当由监护人赔偿被监护人的损失,而非确认监护人---被监护人财产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故黄小某的请求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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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个人---a款合同 按揭转按揭合同---律师
广州买卖合同解除后,银行---a款合同怎么办?
张某买了一套商品房,交房后觉得环境相差太远,想解除合同。后经协商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意退房,但前提是要取得---a款银行的同意。张某---银行不予配合,从而导致退房不能,现问怎么办?
律师解答:房屋买卖合同与购房合同之间并非主合同与从合同的关系。购房者与银行之间的借---关系是独立于房屋买卖关系之外的,解除购房合同并不意味着购房合同效力终止。
虽然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购房合同不具有主从合同的关系,但却具有紧密的联系。购房合同中,人---a款的目的单一且明确,---过高咨询,就是为了买房。当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解除买卖合同后,已确定无法再取得原想要的商品房,购房人订立购房合同的目的已经落空。鉴于此,------交房---咨询,第24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a保---a款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广州海珠区咨询,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a保---a款合同的,---支持。因此,购房者在与开发商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可以向---a款银行提出解除按揭---a款合同的请求”。第25条规定:“以担a保---a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的,如果担a保权人作为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a保---a款合同合并审理;未提出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因此,如果开发商违约,买房人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通过或仲裁,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的。在或仲裁过程中,法a院或仲裁机构可通知---a款银行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或仲裁;银行参与了或仲裁并提出“解除---a款合同、归还剩余---a款的”的,法a院或仲裁机构应当一并解决商品房买卖合同和---a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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