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咨询-房产诉z讼律师-开发商---办z证咨询

价    格

更新时间

  • 来电咨询

    2020-11-24

张静律师
18078803465 | 1807-8803465    商盟通会员
  • 联系手机| 18078803465
  • 主营产品|尚未填写
  • 单位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查看更多信息
本页信息为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的“广州黄埔区咨询-房产诉z讼律师-开发商---办z证咨询”产品信息,如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广州黄埔区咨询-房产诉z讼律师-开发商---办z证咨询”价格、型号、厂家,请联系厂家,或给厂家留言。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州黄埔区咨询-房产诉z讼律师-开发商---办z证咨询。






广州商品房买卖开发商不办房a产证违约赔偿找律师

广州开发商---办理产权证业主如何---?

1、开发商---办理产权证业主如何---?

  陈先生拿到新房钥匙已有半年时间,现装修工程即将完成,让陈先生郁闷的是,房a产证却迟迟未得,开发商以各种理由延期办理房a产证,请问业主该如何---?

  律师意见:延期不超过一年的情形,开发商应在房屋交付后3个月内办理房a产证,未办理的,除双方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陈先生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开发商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限期办理房a产证并给付---。若合同中没有约定---,你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银a行规定的金融计收------a款利息的标准,要求开发商支付---。延期超过一年的情形,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2、新房---漏水,属于专项维修范围吗?

  律师解答:首先,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与十三条的规定,在办理交房入住手续前,要交付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未交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其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共用部分是由单栋住宅内业主或者单栋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因此,房屋---漏水在专项维修范围,可以申请专项维修资金。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开发商---办z证咨询,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征a地---补偿---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开发商销售商品房 商铺广告 订金定金预付款返还咨询律师

广州商品房预售广告怎么办?

一、商品房预售---应载明哪些内容?

  商品房预售---应当载明开发企业的名称和预售商品房项目的座落位置、楼号、楼层建筑面积数,商品房屋预售款---帐户,并附上项目的布局图,在图上注明预售---核准的单体建筑的位置,并加盖戳记。

二、商品房预售广告怎么办?

开发企业只有取得商品房预售---后,才能发布预售广告,预售广告的内容须真实、准确,并载明商品房预售---的编号和发证---,不得有误导、欺---公众和不符预售商品房项目的内容。开发企业发布的预售商品房广告和印发的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预购人有权要求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

三、开发商发布的广告需要备案吗?

开发企业发布预售商品房广告时,应提前5日将拟发布的广告式样报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与预售的商品房项目不符的,---开发企业修改后才能发布,拒不改正者,由市房地产主管部门通知开发企业停止发布,并收回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

四、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可以收订金吗?

开发企业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开发企业可以向预购人收取一定数额的商品房预购订金,开发企业应向预购人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认购协议。开发企业在收取商品房预购订金时须与预购人订立书面协议,约定所收订金的具体数额和退还的具体办法。开发企业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开发企业向预购人收取的商品房预购订金应当转作预购人支付的商品房预售款。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征a地---补偿---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萝岗区宅基地 农村房 安置房买卖协议---律师

广州---不了款买不成房定金可以返还吗?

交房后多久拿不了房a产证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的,广州黄埔区咨询,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哪些情况能解除合同,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银a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a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不了款买不成房定金可以返还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a保---a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a保---a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a保---a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征a地---补偿---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黄埔区咨询-房产诉z讼律师-开发商---办z证咨询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就选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公司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多年来,广州合拓坚持为客户提供好的服务,联系人:张静律师。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来函,亲临指导,洽谈业务。广州合拓期待成为您的长期合作伙伴!


     联系我们时请一定说明是在100招商网上看到的此信息,谢谢!
     本文链接:https://tztz211531.zhaoshang100.com/zhaoshang/219713035.html
     关键词: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