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租客提前退租需提前多少天通知房东?
张静律师解答:看合同约定,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话,一般性的住宅房屋,提前30天通知即可。当然提前退租都是要被没收押金的,但如果未提前足够天数通知的话,甚至还会承担合理天数内的租金损失。如下面这个---,因合同有明确约定,而租客只提前了9天通知,故法z院判z决后21天的租金损失要赔偿。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李房东、汪租客订立的<租赁合同>---有效。<租赁合同>约定,承租z人有提前解除合同的权利,但须提前30日通知出租z人,租赁合同---律师地址,并承担被没收押金的赔偿责任。在本案中,汪租客于2018年2月2日通知李房东提前退租,故<租赁合同>应于2018年2月2日之后第30日即2018年3月4日解除。汪租客应当支付上述30日期间的租金、管理费、卫生费。因汪租客已支付2018年2月2日至2月11日的租金、管理费、卫生费,故其在本案中只须支付2018年2月12日至3月4日共21日的租金。经计算,上述租金为3360元(4800元×21日÷30日)、管理费为80.5元(115元/月×21日÷30日)、卫生费为21元(30元/月×21日÷30日),合计346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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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因---导致店铺亏损,租客直接搬走算违---?
张静律师解答:算。虽然---使商户的经营受到一定影响,但并不会直接导致合同解除。若租客擅自搬走,构成违约。---期间的租金法z院会酌情减免一半,广东省于2020年2月10日陆续复工,故2020年2月份及3月上半个月的租金可减免一半。但---金不能退了。
判z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系房屋租赁合同---。争议焦点为:合同解除是因不可抗力还是单方违约。原被告于2019年11月16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关于合同解除的原因。陈租客称其自行解除合同是因------的---而依据情势变更或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首先,因---------,广大商户的经营确实受到影响,但---及------措施并不会直接导致本案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结合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看,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止,共计六年的时间,陈租客经营时间仅有两三个月,---期间的经营困难并不代表租赁期内的经营都会产生困难;其次,原被告曾经协商减免租金,曾房东亦同意减免一半租金,也证明曾房东愿意配合陈租客,共度---期间经营的困难时期,且案涉商铺也曾于2020年3月份开始营业,广东省也于2020年2月10日陆续复工,继续履行合同并不会对陈租客造成明显的不公平;再次,代理租赁合同---律师事务所,陈租客未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曾就解除合同进行过协商,亦未在搬离前通知曾房东,而是在自行撤场后才通知曾房东,实际是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综上,陈租客以情势变更或不可抗力主张解除合同不符---律规定,本院不予支持。曾房东于2020年3月14日发出的<终止合同通知书>,故本院确认合同解除时间是2020年3月14日,陈租客擅自搬离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广州因---导致商户亏损,搬走后能---退---金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虽然---使商户的经营受到一定影响,但并不会直接导致合同解除。若租客擅自搬走,构成违约。---期间的租金法z院会酌情减免一半,广东省于2020年2月10日陆续复工,故2020年2月份及3月上半个月的租金可减免一半。但---金不能退了。
判z决书节选:
关于---金问题。<合同法>第六十条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合同第四条款“乙方须在当月的5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不得---,------,经甲方通知后,超过当月10日仍未交付当月租金,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金不予退还。”以及第十条“乙方违约导致协议终止,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没收乙方---的履约---金、预付租金作为---不予退还。”的约定,陈租客擅自搬离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金不应退还,故陈租客主张退还履约---金不符合合同约定,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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