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租赁合同---律师-土地租赁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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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26

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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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租赁合同中什么情况能以情势变更为由解除合同?

  张静律师解答:如一方---重大---,或遭遇等情况,可要求法z院根据公平原则解除或变更合同。注意------不属于情势变更,而属于不可抗力,因---导致解除合同可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类似判z决书节选: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z法z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z法z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据此可知,花都区租赁合同---律师,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是: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情势变更而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者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会显失公平。它包括了三个方面:其一,事由是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其二,合同赖以订立的基础发生了动摇乃至丧失;其三,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将显失公平。在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时候,上述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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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后,承租z人的装修损失能赔偿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要求出租z人赔偿一半装修损失。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租赁合同签订后,张租客委托宋房东拆除楼梯和间隔,委托案外人陈某对涉案物业进行装修,并支付宋房东装修费用110000元,支付陈某装修费用94231.6元。

张租客装修涉案房屋,房屋租赁合同---请律师多少钱,支付宋房东一至四层装修费用110000元,因双方对二至四层装修费用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法z院酌情按每层装修费用25%计算,二至四层装修费用共计82500元(110000元×75%);涉案房屋一至四层陈某的装修费用为94231.6元,扣除首层造价15041.2元(212.8元+14828.4元),二至四层装修造价为79190.4元,张租客上述装修损失共计161690.4元(82500元+79190.4元)。张租客、宋房东对于合同无效均存在过错,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法z院认定双方各自应承担50%的责任,故宋房东应赔偿张租客装修损失80845.2元(161690.4元×50%),张租客主张损失设计费20000元,未提供证据证实,法z院不予认定。涉案合同为无效合同,对于张租客主张---的请求,法z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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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因---导致店铺亏损,租客直接搬走算违---?

  张静律师解答:算。虽然---使商户的经营受到一定影响,但并不会直接导致合同解除。若租客擅自搬走,构成违约。---期间的租金法z院会酌情减免一半,广东省于2020年2月10日陆续复工,故2020年2月份及3月上半个月的租金可减免一半。但---金不能退了。



判z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系房屋租赁合同---。争议焦点为:合同解除是因不可抗力还是单方违约。原被告于2019年11月16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关于合同解除的原因。陈租客称其自行解除合同是因------的---而依据情势变更或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首先,因---------,广大商户的经营确实受到影响,但---及------措施并不会直接导致本案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结合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看,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止,共计六年的时间,陈租客经营时间仅有两三个月,---期间的经营困难并不代表租赁期内的经营都会产生困难;其次,原被告曾经协商减免租金,曾房东亦同意减免一半租金,也证明曾房东愿意配合陈租客,共度---期间经营的困难时期,且案涉商铺也曾于2020年3月份开始营业,广东省也于2020年2月10日陆续复工,继续履行合同并不会对陈租客造成明显的不公平;再次,陈租客未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曾就解除合同进行过协商,亦未在搬离前通知曾房东,而是在自行撤场后才通知曾房东,实际是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综上,陈租客以情势变更或不可抗力主张解除合同不符---律规定,本院不予支持。曾房东于2020年3月14日发出的<终止合同通知书>,厂房租赁合同---,故本院确认合同解除时间是2020年3月14日,陈租客擅自搬离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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