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变更规划咨询-广州越秀区咨询-房地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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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21

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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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签订认购书后不想买房,购房款能退吗?

   张静律师解答:定金不能退了,购房款能退。如下面这个---,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后不

想买房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解除认购书。终解除认购书,定金

20万不退,定金协议争议咨询,其余购房款191万退还。



书节选:

关于杨买家主张开发商双倍返还购房款定金和行政费用以及开发商抗辩无需支付返还购房款利息应否支持问题。承上所述,杨买家向开发商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并不产生双方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而杨买家---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显然违反<认购书>关于认购方不履行合同的,出售方有权解除认购书并没收认购方已缴付的定金的约定,因此,杨买家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或者退还定金,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对于开发商抗辩无需返还购房款项的利息问题,鉴于开发商在2021年12月22日庭审过程中已明确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认购书>,因此,根据<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合同解除之后,开发商已无占有杨买家缴付购房款的---依据,其理应向杨买家返还购房款的利息。鉴于双方当事人均确认开发商已于2022年4月8日向杨买家偿还了购房款1916220元,故本院认定开发商应返还购房款利息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4月8日。



张静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从业十年以上。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房产确权---,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执行异议---,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广州开发商因欠付打折卖房,购房者能提执行异议吗?

  张静律师解答:即使开发商采用了---法律的方法打折卖房,购房者在符合执行异议的条件时(查封前签订了合同并占有房屋,愿意将余款提存给,自身无过错),也可以提执行异议要求中止执行。如下面这个---,因开发商欠付,广州越秀区咨询,房屋被承包商申请---,买家提执行异议,一审认为购房者未尽谨慎注意义务,不支持执行异议申请,二审改判支持了执行异议申请。



书节选:

关于张某在购房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的问题。有证据表明利某公司在双方签约时正处于---风险逐步暴露的过程中,其为套取资金偿付---而绕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账户---等相关行政管理措施,私自将房屋打折对外出售,由此---损害了相关---人的---权益。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为,一般商品房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难于识别,其以打折降价的方式***在房地产行业下行周期中也属常见,不能因此得出其折扣幅度不符合市场一般行情的结论。并且基于生存利益的考量,<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二十九条及<人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也未以是否存在过错对商品房消费者的权利作出限定。因此,一审以张某在购房过程中未尽谨慎注意义务为由认定其权利不---排除执行,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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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团购买房时,合同解除后团购费能退吗?

  张静律师解答:如果团购费属于房款的一部分,则可以退。如下面这个---,就认购书的签订公司退还团购费。



书节选:

本案系房屋买卖合同---。珠某公司与赖某签订的<楼宇认购书><解除协议书>均---有效。本案争议焦点为:珠某公司是否应对优某公司收取的赖某7万元会员增值服务费承担返还责任。

---,虽然案涉7万元由优某公司收取,但该笔费用实际上是基于案外人荟某公司与珠某公司签订的<楼宇包销合同>及荟某公司与优某公司签订的<广场项目合作确认函>约定的由荟某公司包销并终由优某公司收取的款项,而在赖某购买案涉房产时,通过交纳团购费7万元享受了12万元的购房优惠,认定该笔款项属于购房对价的一部分。现赖某和珠某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已解除,上述费用作为购房对价理应由珠某公司予以返还。虽然赖某与珠某公司签订了解除协议书并约定“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对方索赔或要求承担其他任何责任”,但从该协议书的内容来看,双方协议内容仅针对珠某公司实际收取的款项而不涉及该7万元会员增值服务费,珠某公司认为赖某诉请其返还该7万元有违双方约定,与双方在签订解除协议书时的真实意思不符,开发商变更规划咨询,本院不予采纳。此外,关于要求珠某公司和优某公司共同承责属于赖某的权利,现赖某并未就此提---请,且关于包销费用的结算属于珠某公司与案外人荟某公司、优某公司的内部关系,珠某公司能否要求相关当事人返还相应的款项,其可另循途径救济。综上,判令珠某公司返还赖某7万元的会员增值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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