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能否以网签价格不一致主张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律师解答:不能。有时候即便是二手房买家为了某些目的,如做低首付或避z税而在网签合同上写另一个房款价格,也并不影响真实的二手房合同效力。卖家并不能以此为理由主张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如下面这个---,二手房买家为了提供---z款金额,网签价格高出实际交易价格。卖家---合同无效,终法z院认为买家只是违反了银z行的相关规定,属于程序性强制性规定,不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驳回了卖家的诉z讼请求。卖家还要支付---交房的---给买家。
判z决书节选:
关于薛卖家主张424号<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无效的问题。<------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二)---串z通,损害、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形式掩盖非z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z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薛卖家与黄买家之间为真实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薛卖家认为合同属于“以---形式掩盖非z法目的”而无效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信。薛卖家又以该合同属于“---串z通,损害银z行的利益”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本院认为,首先,支付首期款的金额为薛卖家与黄买家约定,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次,---有关限---政策的规定,首期款应占总房款的30%以上,故如双方约定的首期款及按揭款不符合相关规定,影响的是合同履行的问题,买家无法---z款解除合同咨询,而非因此认定无效;再次,薛卖家与黄买家通过签订127号<合同>,以提高房款总额的方式获取---z款,该行为确实违反有关规定,银z行作为发放---z款的单位有权作出相应的处理措施,银z行发放按揭---z款办理了抵z押手续,因此不---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而根据
广州以房抵债的,二手房交易程序咨询,---履行z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吗?
张律师解答:不可以,法z院会驳回---。如下面这个---,---人到期无法---,---人---履行z房屋买卖合同,法z院释明后仍不肯变更诉z讼请求,越秀区咨询,法z院后驳回了其---,不过还好诉z讼费也全部退了。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何某---要求确认涉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无效,由邝某返还涉案房屋及协助办理房屋涂销抵z押和过户手续,是针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来---主张权利。---明,何某于2014年5月28日与欧某签订<借z款合同>,向欧某借z款909600元,并将名下的广州市海珠区江泰路39号x房房屋作抵z押担z保;之后,又办理公证委托书,授权邱某有权办理涉案房屋的涂销抵z押登记手续及有权代为出售房屋;邱某根据该委托书,再与邝某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作价102万元转让给邝某。结合欧某所出具<收据>中“收到邝某支付给我的,赔偿差价损失问律师,之前垫付购买广州市海珠区江泰路39号606房的款项102万元”的内容,反映了上述房屋买卖合同的实际收益人是欧某的事实,据此,应认定上述<存量房买卖合同>是作为前面<借z款合同>的担z保,双方交易的基础关系是民间借z---法律关系。参照
广州卖房后发现卖低了,能以显示公平撤销合同吗?
张律师解答:一般不能。打显示公平的风险非常大,除非卖家常年居住国外且买家是中介这种情况,其他情况法z院一般不支持显示公平。
1、根据---司z法解释,显失公平不但要求有利益明显失衡的结果,还要求有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的原因,即只有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签订合同导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才构成显示公平,否则则归入双方契约自由范围;
2、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z法z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者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3、可撤销合同的一年撤销期限为不变除斥期间,不适用诉z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对方当事人对撤销合同请求权提出诉z讼时效抗辩的,人民z法z院不予支持;
4、合同被撤销,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z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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