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著a名继承法---律师 疑难房产类继承---律师
广州没有房a产证的房子、军产房、军产房、宅基地房能继承吗?
1、签了购房合同还没有房a产证的房屋如何继承?
电话:18078803465(张静),现实生生活中存在着公民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便突然的情况。比如公民在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在办理过户手续取得产权登记证前突然,由于我国对房屋的产权实行登记制度,此时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房屋产权的有力凭证,房屋买卖合同在法律上只属于债a权的范畴,表示你可以得到房屋产权。这种情况下,实践中,继承人可先继承合同权利,多份遗嘱哪份有效咨询,待房a产证取得后,再继承。
2、不能上市交易的央产房、军产房能继承吗?
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然而多个继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并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一直是个复杂的问题。比如,有的继承人要自己居住,有的继承人希望出租,收取租金;有的继承人抱怨自己使用的空间小,有的继承人认为公共区域无人维护等,往往矛盾百出。
3、---能继承吗?
---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广州增城区咨询,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有一些---,在原有承后,同住同户a口的继承人可以向房屋所属单位申请变更为新的承,继续承租居住该房屋。但有些---,宅基地上盖房屋继承咨询,已经不能变更承,理论上,原承后,除配偶尚活着需要居住外,房屋所属单位可收回该房屋。实践中,必须结合---的政策以及---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和处理。
4、农村宅基地及上房屋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可申请取得,而且有“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它的继承还关系到继承人的身份问题。如果继承人和死者一样均是本集体组织成员,其继承死者的宅基地和房屋一般都是没有问题的。如果继承人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甚至已经成为城镇户a口,因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其取得需要主体符合特定的身份,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此,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之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同样,继承后如何真正实现居住、使用的权利,依然需要有关法律和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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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证员公证遗嘱时应记录哪些内容?
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除---、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公证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制作谈话笔录。谈话笔录应当着重记录下列内容:
(一)遗嘱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遗嘱人系老年人、间歇性精神a、危的,还应当记录其对事物的识别、反应能力;
(二)遗嘱人家庭成员情况,包括其配偶、子女、父母及与其共同生活人员的基本情况;
(三)遗嘱所---财产的情况,是否属于遗嘱人个人所有,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有无已设立担a保、已---封、扣押等---所有权的情况;
(四)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a修改、补充,对遗产的---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五)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应当详细记录其---遗产的意思表示;
(六)是否指a定遗嘱执行人及遗嘱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七)公证人员认为应当询问的其他内容。
谈话笔录应当当场向遗嘱人宣读或者由遗嘱人阅读,遗嘱人无异议后,遗嘱人、公证人员、---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2、遗嘱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财产及处理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遗嘱人提供的遗嘱,无a修改、补充的,遗嘱人应当在公证人员面前确认遗嘱内容、签名及签署日期属实。遗嘱人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有修改、补充的,经整理誊清后,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公证人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起草遗嘱。公证人员代拟的遗嘱,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以上情况应当记入谈话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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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配偶一方,另一方有权撤销共同遗嘱吗?
共同遗嘱能否撤销要分以下五种情况:
(1)对于相互指a定对方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的夫妻共同遗嘱,撤回权不存在任何问题。在这种共同遗嘱中,一方则其遗嘱发生效力而生存方的遗嘱失效,当然不存在撤销权的问题。
(2)对于共同指a定第三人为遗产的继承人的共同遗嘱,首先应当注意该种共同遗嘱和相互指a定对方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并规定后死者将遗产留给某第三人的共同遗嘱的区别,应当讲此种共同遗嘱,先亡者的遗产并无流转至生存方这一过程,而是直接发生先死方的个人财产有第三人继承的法律效力。因此生存方随时可以就自己的财产变更或撤销其在共同遗嘱中的意思表示。
(3)对于相互指a定对方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并规定后死者将遗产留给某第三人的共同遗嘱,生存方仅得就共同遗嘱所指a定的财产中自己个人的财产实行变更---,而方在共同遗嘱中的自有财产直接由第三人继承,而不能由生存方先继承。
(4)对于相互以对方的遗嘱内容为条件的共同遗嘱,在一方的遗嘱内容已经执行的情况下,另一方的撤回权将受到---,根据公平原则,生存方必须支付等值的对价后方可行使变更或撤回权。有以下两种情况:
第z一种:生存方拥有的个人财产大于方的遗产,那么其必须提供相应等值的财产按原合同的比例进行遗嘱设定。对于超出的部分,其可以重新---。
第二种:生存方拥有的个人财产小于方的遗产,那么其不得行使撤回权。
(5)共同遗嘱不得约定后亡者不得行使变更或撤销遗嘱,否则该条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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