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律师-广州南沙区合同---律师-民商事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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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6-11

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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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如何确定合伙协议---管辖法z院?

  律师解答:1、合同---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z院管辖,但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



  2、法律规定:<民事诉z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提起的诉z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z法z院管辖。<民事诉z讼法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z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z法z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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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合同中约定由本地法z院管辖,能视为约定了管辖法z院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本地法z院”属于约定不明,仍应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z院。



裁定书节选:

本院经---认为,本案系合同---。根据原告提交的诉状及证据材料显示,原告基于其与被告共同签订的<订单补充协议>提起本案诉z讼,要求被告向其支付货款及利息、---。虽案涉<订单补充协议>中约定:“……---超过七天的,乙方将直接通过本地法z院---,……。”但因“本地法z院”的约定不明,故本案无法根据约定内容确定管辖法z院,广州南沙区合同---律师,本案仍应依照民事诉z讼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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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联合经营合同属于合伙关系还是承包合同关系?

  张静律师解答:如果一方仅分红,不参与经营,不承担经营风险,一般都不属于合伙关系。要参与经营,承担风险才属于合伙关系。如下面这个---,就认定属于承包合同关系。



书节选:

对于涉案法律关系的认定。根据<通则>第三十条及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服务合同---律师,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结合本案现有证据以及当事人陈述的内容,张某以其个人名义与俞某、李某、方某签订<联合经营合同>后,并未实际参与集某公司的经营,且双方明确约定其不承担经营期间的亏损,故本案不属于合伙关系。其次,张某作为集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经其他股东同意后,与俞某、李某、方某签订了<联合经营合同>,在不改变企业所有权归属的情况下,由俞某、李某、方某取得企业的经营权,并通过上述<联合经营合同>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故认定双方之间为承包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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