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购房者---支付购房款,超过一年了开发商还能解除合同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了。如符合解除合同的条件,应在一年内提出。如下面这个---,就认定开发商已超出一年的解除权期间,解除权消灭。
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为,德某公司是否有权解除案涉<买卖合同>。对此,本院分析如下:
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本案中,首先,案涉<买卖合同>虽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出卖人的房屋买卖合同,但系德某公司从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入再向田某出售,且标的物亦为商业用途的商铺,故同。自合同签署至德某公司提起本案,已远---过<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一年除斥期间,故即使其曾享有合同解除权,现该权利也因---未行使而消灭。综上所述,德某公司要求解除涉案<买卖合同>的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相关规定:<合同法>百二十四条 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房限购吗咨询,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相类似的规定。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租赁合同无效情况咨询,事人一致---。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广州越秀区咨询,宅基地房确权---,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开发商为购房人作,未---能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即使合同有约定,也属于无效条款。开发商只能---买家支付其垫付的房款而不能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万某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应否解除以及王某否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万某公司与王某之间存在商品房预售合同关系以及两者与案外人中某银行花都支行之间的银行---合同关系。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万某公司作为开发商承担的合同义务是交付房屋、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购房人名下;王某作为购房人的合同义务是支付购房款。本案中,王某已经依约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万某公司作为卖方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目的已经实现,双方商品房预售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已经基本完成,王某在其与万某公司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关系中并不存在违约行为。至于王某未按期偿还银行致使万某公司---承担其作为---人应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这属于万某公司原本应该预知的合同风险,其依此享------人承责后---向---人王某进行追偿的权利。万某公司以王某违反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附件为由,诉请解除双方之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故此,万某公司基于王某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而要求王某支付解除合同的---的请求没有---基础,本院不予支持。至于万某公司代王某偿还的银行本息、其他损失及相应---,王某---偿还。
广州精装修交楼的房屋,装修不满意能---收楼吗?
张静律师解答:要看合同约定,有无约定收楼条件,一般开发商都不会在合同里约定装修标准。如下面这个---,合同虽然约定精装修标准交楼,购买---房程序咨询,但开发商又规定了要先毛坯收楼才开始装修,相当于变更了收楼标准。终购房者不满意装修,认定不能---收楼。
书节选: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金某主张黄卖家公司支付---交楼---应否支持的问题。认为,对于交付涉案房屋的标准问题,双方当事人均确认涉案房屋交付标准涉及以下两方面:一是房屋须办妥<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或备案凭证,供水、供气、供电、通邮的使用证明材料,人防、出具的---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房地产(住宅)书>,<房地产(住宅)使用说明书>、<临时管理规约>或<管理规约>;二是符合睿某花园交楼标准(精装修)。因金某已同意毛坯收楼,且其提出的32条验收意见并未涉及房屋精装修不符合合同约定关于精装修交楼标准的约定,故认定涉案房屋符合上述两个标准,金某所主张房屋存装修问题,不属于双方合同约定的交楼标准,金某---收楼,应视为黄卖家公司已在2015年11月2日按标准交楼,驳回金某要求---交楼的---的请求。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擅长---房腾房案律师-购买---房程序咨询-广州越秀区咨询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从事“------,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张静律师。
联系我们时请一定说明是在100招商网上看到的此信息,谢谢!
本文链接:https://tztz211531.zhaoshang100.com/zhaoshang/277087344.html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