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区咨询-宅基地买卖合同律师-有---做见证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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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8-1

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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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宅基地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怎么办?

  张静律师解答:对评估报告---可以提异议,法z院可以要求评估人作出解释或补充。当事人收到补充后仍不满的,可以交费由评估人出庭接受询问。但除非有证据证明评估人没有资格或评估程序,是不能申请重新评估的,法z院仍会按评估报告判z决。



相关法律规定:

第三十七条规定:人民z法z院收到鉴定书后,应当及时将副本送交当事人。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合同效力咨询,应当在人民z法z院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对于当事人的异议,人民z法z院应当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人民z法z院认为有---的,可以要求鉴定人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者补充。

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收到鉴定人的书面答复后仍有异议的,人民z法z院应当根据<诉z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通知有异议的当事人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并通知鉴定人出庭。有异议的当事人不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的,视为放弃异议。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均有异议的,分摊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

第三十九条 鉴定人出庭费用按照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标准计算,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因鉴定意见不明确或者有瑕疵需要鉴定人出庭的,出庭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人民z法z院委托鉴定时已经确定鉴定人出庭费用包含在鉴定费用中的,不再通知当事人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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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分家析产---中房屋没有产权证会处理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能不会,有的法官也会处理使用权。如下面这两个---,---一法官就不处理,---二法官就可对使用权进行处理。这就是所谓的风险。



书节选:

---一:关于686---铺问题。黄某请求曾某1、曾某2交付该房屋并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应当举证证明该商铺为---建设的房屋。从本案现有证据及双方陈述可见,该商铺没有取得权属---,亦无---报建手续或办理确权手续。为此,需先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后才能确定其财产权益关系,在此之前,黄某请求该商铺的所有权、收益权,不予调处。

---二:关于22号宅基地房屋的权属状况,---,生效的民事确认22号宅基地房屋为黎大儿、黎二儿、黎三儿、黎四儿、黎大儿、黎二儿、黎七儿、徐某及父母黎父、周母的家庭共有财产。另,该房屋于2000年3月14---建获批,于×年至2002年期间先后建成,但未重新获颁宅基地使用证。由于22号宅基地房屋的建造没有另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在管理部门对此作出处理前,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讼争房屋的使用权暂作处理。因此,黎大儿要求分割讼争房屋的所有权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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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宅基地房买卖合同无效后,土地的价值能赔偿吗?

  张静律师解答:此类---,不同法官的判法差别非常大,有的支持,有的不支持,甚至还有的不受理。如下面这个---,就土地的价值也赔偿。



书节选:

一审中,依据李买家的申请,一审委托均某公司对涉案房屋及其座落土地在2019年6月28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均某公司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粤均某评字[2019]x号),价格评估结论为“上述房地产在价值时点市值为752160元,考评估单价为4800元/m2。其中,建筑物价值为230036元,土地使用权价值为522124元。”评估方法为成本法。

二审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李买家主张阮卖家赔偿损失的认定问题。现评析如下:阮卖家与李买家签订的<宅基地房屋转让合约>为无效合同。而对于<转让合约>无效,双方当事人均有存在同等过错。因此,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在李买家向阮卖家返还涉案房屋、房地产权证以及阮卖家向李买家返还购房款的基础上,李买家仍有权主张阮卖家承担因房地产价格上涨造成的房屋差价损失,该差价损失应考虑阮卖家因土地升值等所获得利益。依照均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结论,涉案房屋市值为752160元,阮卖家向李买家赔偿的损失应为261080元[(752160元-230000元)×50%]。一审未考虑房屋升值部分利益,仅以涉案房屋的建筑物价值作为赔偿损失依据---,本院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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