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遗嘱情形咨询-广州海珠区咨询-打宅基地继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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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8-21

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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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老人---后,其他继承人霸占遗产不承认有怎么办?

张静律师解答: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谁---分割遗产,就要提供遗产的证据,否则难以支持。如下面这个---,父母的财产由二儿子保管,后父母---,广州海珠区咨询,二儿子不承认有遗产。于是大儿子提供之前的开庭笔录和居委会的调解笔录,都证明之儿子承认父母有存款104万,终分割。



书节选:

本案的争议点是遗产范围的问题。<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时---的个人---财产。本案中,父母房屋如z何继承咨询,曾父、黄母因入住养老院、年纪较大不便管理等原因,将(或)等财务资料交由曾二儿保管,因此在曾父、黄母---后曾二儿有义务完整、地---曾父、黄母的遗产情况,包括其种类、金额等。根据张大儿媳、曾大孙提交的某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笔录、在某号案庭审时曾二儿明确表示,“两位老人生前的存款有104万元”,同时要求多分;曾二儿及其妻子陈二儿媳于2020年9月29日在广州市越秀区某居委会调解时承认,104万元“是在我这里”,“我们承认有这104万元”。由此可见,曾二儿及其妻子陈二儿媳在两个不同的场合均明确承认,在曾父、黄母---后,遗下104万元在其手上,金额一致,表述清晰,并无疑义,故足资认定该节事实。综上,被继承人曾父、黄母名下遗产104万元,应由曾二儿、曾三女各继承三分之一份额即34.66万元,张大儿媳、曾大孙各转继承六分之一份额即17.33万元,故由曾二儿分别支付张大儿媳和曾大孙17.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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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父母写了几份赠与协议或遗嘱---房屋,哪份为准呢?

张静律师解答:以后一份为准。如下面这个---,母亲1996年立遗嘱说房子全给大儿子,2010年又与大儿子签订赠与合同说房子给一半产权给大儿子,终认定大儿子只有一半产权。另外需要注意一点的就是,<典>2021年1月1日实施之前,公证遗嘱的效力是的,但是<典>颁布后,确认了后一份遗嘱效力,公证遗嘱丧失了效力上的优先性。这样规定更能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继承人伪z造材料过户咨询,也能---地应对现实生活的变化。



书节选:

关于黄某要求拓某公司及深圳市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配合办理将广州××号某大厦b幢16e房过户至其名下的产权登记手续的问题。虽然胡某在1996年11月1日立下<遗嘱书>,表示在其之后,将被---房屋交由黄某一人继承。1996年11月4日,合某公司与胡某、黄某签订的<房屋---安置协议>约定“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回迁产权证的名称变更,由原产权人胡某改为黄某”,但胡某在2010年10月29日与黄某签订的<赠与合同>中只表示将涉案房屋的1/2产权份额赠与给黄某,即胡某在现有后的证据<赠与合同>中改变了原将涉案房屋全部交由黄某继承的意思表示,故黄某要求拓某公司及深圳市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配合办理将广州某大厦某房全部产权过户至其名下的产权登记手续一审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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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遗嘱未给未成年子女保留份额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看情况,如果未成年子女无人其他人养了,遗嘱就无效。如果还有其他人养,就不属于“没有生活来源”,遗嘱就有效。如下面这个---,父亲---时与母亲签订了协议,每月给女儿1300元抚养费。后父亲---了,遗嘱未给女儿任何财产,女儿---遗嘱无效。父亲其他继承人表示愿意继续每月给1300直到成年。审理后认为女儿有妈妈养,且父亲的其他继承人愿意继续给抚养费,故遗嘱有效。



书节选:

对于钟某5是否违反<继承法>关于“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的遗产份额”的规定。对此,本院认为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钟某5与朱某---时确定钟某1由朱某携带抚养,钟某5每月支付钟某1300元抚养费。即钟某1的生活来源为钟某5每月支付的抚养费和朱某应负担的抚养费。钟某5、钟某6---时钟某1虽未成年,无效遗嘱情形咨询,但钟某5的家人在其---后一直均按生效的调解书内容支付钟某1的抚养费,---钟某1的一部分生活来源。本院认定钟某1不属于“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形,符合客观事实。钟某1以未保留其---份额主张遗嘱无效,本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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