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签了---协议后未去登记---,过后协议还有效吗?
林先生和孔女士结婚多年,积累了---的共同财产。孩子上大学后二人渐渐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几次想要---。2015年8月,两人在一次激烈争执后,决定协议---,并签署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约定二人婚后购买并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夫妻共屋两套,位于a区的一套归林先生单独所有,位于b区的一套归孔女士单独所有,其他共同财产也同时进行了分割。签署协议后的次日,双方就前往房管局完成了房屋权属的变更登记。由于双方工作繁忙,一直没有前往民z---办z理---登记。
2015年9月,孔女士发现林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情形,她觉得自己在婚姻中受到了伤害,要求改变原来的房屋分割方案,林先生应当净身出户。林先生认为自己没有,房屋已经按照---协议进行了分割,已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孔女士遂---至法z院,如何快速判离咨询,要求按照共同财产分割上述两套房屋,均由孔女士个人所有。
律师---:---协议与一般民事合同存在一定区别,它既有身份关系的约定,也有财产关系的约定。按照<婚姻法>司z法解释三4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或者到人z院协议---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未成,一方在---诉z讼中反悔的,人z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协议属于典型的附生效条件法律行为,只有生效条件(登记或者诉z讼调解---)成立时,---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本案中林先生和孔女士虽签署了协议,但未前往民z---办z理---登记,该---协议并未发生法律效力,双方据此履行的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因缺乏履行基本,存款分割咨询,应当恢复原状。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特擅长拟---协议,诉z讼---,---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分手财产抚养权---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婚姻期间接受的房产赠与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张静律师解答:如有明确说明是赠与给夫妻一方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无明确说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分割。
判z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涉案房产是否为原、被告的夫妻共同财产。首先,从本案中双方提交的证据及陈述可证实,被告母亲等人于1985年9月与他人签订协议约定由其出地、他人出资建房,建成后被告母亲及包括被告在内的子女可分得其中一栋房产居住使用。其后,番禺区咨询,上述房产于1996年4月30日经房管部门向被告就金贵街x房发放使用权证,从而确定被告为房屋的权属人。因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的房产使用权主体可有不同,两者的权利、义务亦不尽相同,权属关系相互独立。因此,即使涉案房产所占用的土地原使用权人确为被告家人,仍应按宅基地使用证上登记的使用人确定该房产的归属。其次,现原、被告对房屋的出资情况存有争议,但即便涉案房产双方确未出资,房屋于1996年登记使用权人为被告一人,应视为被告受赠所得的财产。此时为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无证据证实被告受赠时已由赠与人明确表示仅赠与被告一人的情况下,被告受赠财产应为与原告的夫妻共同财产。现双方均未对上述房产进行---约定,原告要求分得其中1/2使用权,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再次,鉴于原告表示不愿意将房屋使用权方所有,如何举证咨询,本院尊重原告的意见,在本案中仅确定房屋使用权由原、被告各占1/2份额。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特擅长拟---协议,诉z讼---,---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分手财产抚养权---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后才取得产权的房屋如何认定和分割?
律师解答: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出资,无论首付还是全款,---后才取得产权的,都应当认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是---时因房屋未获得权属只能处理居住问题。具体分割此类房屋时,应当考量到如果按揭---z款的,---后有用个人财产偿还房---的因素。如果---后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或者全款,---后取得产权的,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此类房屋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区分的重要标准应当是出资的来源,而不是单纯以产权登记为---前还是---后为标准。具体举证责任的分配方,对---后取得产权的房屋,主张为共同财产的一方应当对房屋购房的出资时间、出资来源承担举证责任。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特擅长拟---协议,诉z讼---,---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分手财产抚养权---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存款分割咨询-广州合拓(在线咨询)-番禺区咨询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力求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广州合拓——您可---的朋友,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联系人:张静律师。
联系我们时请一定说明是在100招商网上看到的此信息,谢谢!
本文链接:https://tztz211531.zhaoshang100.com/zhaoshang/278552076.html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