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宅基地买卖案律师-买卖合同无效处理咨询-广州天河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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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7

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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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借岳父名买宅基地房,---后能要回房子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要回房子了,只能要求赔偿购房款。如下面这个---,王先生在宅基地还可以过户的年代,借其岳父名买了一栋宅基地房,登记在岳父名下。---后---岳父返还宅基地房,但因为现在宅基地已经不能过户,终法z院也不能判z决返还宅基地房或使用权归王生,只能判z决其岳父赔偿王先生损失了。



王先生与其前岳父之间,其实就是一个借名购买宅基地的问题。借名购买的前提是存在的,以这个作为前提的话,可能有一个效力的问题。王先生这种借名购买宅基地的合同或者口头合同,肯定是无效的,因为宅基地只能销售给村集体组织成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也有很多借名买房、借名买车的情况,这些借名购买的行为,首先它是不违背法律相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政策性强制性规定的,这种借买的行为是有效的。如果我们的借买行为突破了相关规定的底线,那就可能是无效借买行为,所以我们要知道,借名购买宅基地法律上是不支持的。

在王先生借名购买宅基地的行为中,不但王先生有过错,被借名人也是有过错的,所以在宅基地归现在的登记人所有的情况下,会有一个补偿或者是赔偿的方案。而这个终的补偿或者赔偿的方案,需要王先生通过协商或者诉z讼的方式来解决。对于当时在翻盖地上物时所出资的费用,广州天河区咨询,需要王先生搜集相关的证据,可以找当时的基建队由他们来证明当时地上物的加盖是谁负责的,谁组织的,谁给的钱。其实想要证明这些,也并不是---困难。法z院会根据所提交的证据,进行一个评估,如果能够确定当时房子的翻盖确实是王先生出资,而且是借用王先生前岳父的名义来购买的话,法z院可能会判z决借名行为无效,原来支出的基础款项以及地上物现在现状的价值,王先生可以在---的时候一并主张,法z院会根据---的实际审理情况作出相应的裁决。






广州拆旧建新后未报建的宅基地房能---确认使用权吗?

张静律师解答:看在什么---中---确认使用权,如是---、继承等---中,确认使用权的可能行比较大。如是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不处理,以违建为由驳回---。具体请当面咨询律师。如下面这个---,是---后财产------,因房屋被拆旧建新过,未报建,故确认房屋使用权归妻子和女儿。



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系---后财产---,争议焦点是刘妻与徐夫签署的<---协议书>的效力以及案涉房屋的权属主体。刘妻与徐夫于×年×月×---婚,2003年12月2日,房屋被收回索赔咨询,双方签署<---协议书>,协议约定广州市黄埔区某房屋归刘妻与徐女儿所有。该---协议是刘妻与徐夫就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的一致意见,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有效,买卖合同无效处理咨询,双方均应遵照执行。刘妻---请求确认其与徐夫签署的<---协议书>有效,该诉请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以支持。协议---之后,刘妻与徐女儿在案涉房屋中居住,行使对该房屋的管理、使用权利。2017年6月6日,案涉房屋被评定为“一般损坏房”,报告建议对房屋损坏部位进行维修处理。刘妻经向所在社区及经济合作社申房屋进行产权登记,但是其二人享有对该房屋的使用权利。刘妻另诉请要求徐夫协助办理案涉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因案涉房屋系宅基地房屋,确权事项应由行政---审核,故本院对刘妻的该诉请难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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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能---确认公证的宅基地赠与合同无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理论上说来是不可以的,公证只是公证双方签字的真实性,并不代表合同的---性和有效性。但实践中不同法官操作不同,有的法官会公证过的赠与合同无效,有的法官就认定不属于的受理范围,裁定驳回---。如下面这个---,法官就裁定驳回---。



书节选:

根据<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请求变更、撤销公---或者确认公---无效的,人民不予受理,告知其依照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可以向出具公---的公证---提出复查。因此,李卖家主张撤销公---中关于<赠与合同>条、第三条中关于“李卖家将属于其本人所有的坐落于广州市白云区某号的宅基地份额赠与给李卖家”的该部分内容的诉请,农村房屋买卖争议咨询,不属于人民受理范围,裁定驳回---,不再另行制作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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