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宅基地房买卖合同无效,---补偿权益如何分割?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各个法官可能有差别,但关键是房屋价值如何认定。有的法官直接以---补偿协议中现金补偿的价值计算房屋价值,有的法官可以评估安置房的市场价值,这样会导致赔偿金额的---差异。下面这个---可以作为参考:卖家直接跟---办签订了---补偿协议,买家---卖家赔偿---损失。终认为卖家有违诚信,不通知买家就擅自签订---补偿协议,占60%过错责任。卖家先返还购房款5万,再赔偿---补偿款(按---补偿协议中现金补偿的价值计算房屋价值)的60%给买家。
书节选:
认为,关于李买家要求李卖家赔偿其房屋---补偿损失能否得到支持的问题。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无效所导致的损失赔偿范围除了上述购房款的实际损失之外,还包括---利益损失,即丧失另行向他人购买房屋所产生的房屋增值利益损失。农村房屋---时的补偿对价是涉案房屋价值的重要衡量标准,因此因合同无效给李买家造成的损失可参照涉案房屋---补偿标准进行计算。而且,因涉案房屋已经被拆除,原物返还已无法实现,涉案房屋已因---转化为---利益,故本案也只能针对相应---利益予以处理。根据---补偿协议,可以明确涉案房屋的---利益包括---合理住宅(宅基地)---补偿款770259.18元、简易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货币补偿金额为15673元、超出280
广州子女拆旧建新父亲名下宅基地房后,---权益归谁?
张静律师解答:具体---具体分析,如果家庭成员之间有签订协议的话,一般以协议为准。如下面这个---,宅基地证是父亲的名字,后全部家庭成员签订协议并在区公证处办理了公证,约定谁出资重建房屋,房屋就归谁。后三女和四弟出资重建了房屋,且一直居住。后宅基地---,母亲---要求分割安置房和补偿款,认定协议有效,驳回母亲的请求。
书节选:
虽涉案宅基地证登记的权利人为黄父,但黄父生前与其配偶刘母及四个子女就涉案宅基地签订<协议书>,约定由黄三女、黄四儿出资对原宅基地房屋进行重建,外村人买宅基地无效咨询,重建后,该房屋归黄三女、黄四儿所有,另外两个子女黄二女、黄大女自愿放弃该房屋的继承权和所有权。协议签订后,黄三女、黄四儿已实际出资对原宅基地房屋进行重建,根据我国目前实行的“房地一体”权利合一的权属登记制度,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与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客观上不能区分。生效的某号民事也已认定黄三女、黄四儿取得涉案宅基地使用权符---律规定,广州海珠区咨询,也未违反要求保障农民居住权的基本政策,故黄三女、黄四儿亦享有涉案宅基地房屋因---而获得的全部补偿权益。刘母主张其对涉案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补偿权益享有34%的份额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张静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从业十年以上。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房产确权---,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执行异议---,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广州没有宅基地证的房屋---能分割吗?
张静律师解答:看情况,村民反悔收回房屋咨询,如果没有宅基地证,村里面有使用权登记也可能可以使用
权(此种情况不排除有的法官也不处理)。但如果宅基地证也没有,宅基地---补偿咨询,村里的登记也没有,那
基本上都不会对房屋使用权进行,怕第三---益。如下面这个---,就驳
回了妻子要求确认使用权的请求。
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是案涉16号房屋的---问题。对此,本院评析如下:梁妻主张取得案涉16号房屋的所有权及使用权,首先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案涉房屋的权属情况。本案中,梁妻、李夫均确认涉案房屋均未进行产权登记,没有办理报建审批手续,房屋大约在2000年-2002年前后建造。虽然梁妻与李夫在<---协议书>中约定,案涉16号房屋归梁妻所有,但对于案涉房屋的权属存在争议。李夫主张房屋系其父亲李父所建设,而且梁妻曾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分局对案涉房屋申请确权,其申请经行政---后被驳回。李夫另提供证据证实16号房屋土地是生产队于1975年分配给梁母一户作宅基地使用,故该宅基地使用权人亦并非是李夫、梁妻夫妻。李夫、梁妻均确认双方不是宅基地所在集体的成员。至此,现有证据表明,案涉房屋的权属并不能确定地认定为梁妻与李夫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梁妻与李夫有参与房屋的建设或管理,现有证据亦不能排除其他案外人对案涉房屋享有---权益。驳回梁妻要求确认涉案房屋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其所有的请求。
张静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从业十年以上。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房产确权---,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执行异议---,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外村人买宅基地无效咨询-广州海珠区咨询-宅基地买卖协议案律师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服务这一领域倾注了诸多的热忱和热情,广州合拓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张静律师。
联系我们时请一定说明是在100招商网上看到的此信息,谢谢!
本文链接:https://tztz211531.zhaoshang100.com/zhaoshang/279738480.html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