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承租z人因---影响,可否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张静律师解答:承租z人不可以随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根据<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z人经出租z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z人转租的,承租z人与出租z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z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z人未经出租z人同意转租的,出租z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不建议承租z人采用转租的方式,白云区租赁合同---律师,让第三人与出租z人另行订立租赁合同。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正规的租赁合同---律师顾问,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房屋租赁合同---请律师多少钱,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期间一定能要求减免房租吗?
张静咨询:租z人承租房屋用于经营,因------导致没有营业收入或者营业收入明显减少,承租z人可以要求出租z人减免租金吗?
律师解答:分情形的。对于用于经营的租赁房屋,根据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因---导致商户亏损,搬走后能---退---金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虽然---使商户的经营受到一定影响,但并不会直接导致合同解除。若租客擅自搬走,构成违约。---期间的租金法z院会酌情减免一半,广东省于2020年2月10日陆续复工,故2020年2月份及3月上半个月的租金可减免一半。但---金不能退了。
判z决书节选:
关于---金问题。<合同法>第六十条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合同第四条款“乙方须在当月的5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不得---,------,经甲方通知后,超过当月10日仍未交付当月租金,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金不予退还。”以及第十条“乙方违约导致协议终止,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没收乙方---的履约---金、预付租金作为---不予退还。”的约定,陈租客擅自搬离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金不应退还,故陈租客主张退还履约---金不符合合同约定,本院不予支持。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类---,包括买卖合同,借z款合同,z房屋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白云区租赁合同---律师-房屋租赁合同---律师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广东 广州 ,法律服务的见证者,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满足客户需求。在广州合拓---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垂询洽谈,共创广州合拓美好的未来。
联系我们时请一定说明是在100招商网上看到的此信息,谢谢!
本文链接:https://tztz211531.zhaoshang100.com/zhaoshang/280398095.html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