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能否继承咨询-宅基地使用权争议律师-广州越秀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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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23

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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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产继承---适用时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看情况,如果是---分割继承得来的房屋,一般不适用时效。因为继承从被继承人---的时候就开始了,各继承人当时未表示反对的话,就视为已经继承了遗产。过后再要求分割,属于共有财产分割,不适用时效2年的规定了。如下面这个---,二审认为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后10多年才来打---分割房屋,已经过了时效。后面再审,广东省高院认为不适用时效。



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原告提出的权利主张,是否适用时效。<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时开始”,第八条规定“继承权---提起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第八次民事商事审判---(民事部分)纪要>第---规定“被继承人后遗产未分割,各继承人均未表示放弃继承,依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应视为均已接受继承,遗产属各继承人共同共有;当事人诉请享有继承权、主张分割遗产的------,应参照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分割的原则加以确定。本案中,被继承人龙母后,当事人对继承人资格不存在实质异议,只是涉及遗产分配,应当按照共有财产分割来处理,不适用时效的规定,故陈五女等提起本案并未超过时效,二审认定其---超过时效,属于适用法律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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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怀疑他人材签名过户父母的宅基地怎么办?

  张静律师解答:应提起行政,要求撤销他人名下宅基地证。---后凭受理材料,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门调取当年过户提交的材料,申请笔迹鉴定,如鉴定是产权人签名,则可能撤销宅基地证。随后再---民事---,处理继承---即可。如下面这个---,怀疑兄弟过户了父母的宅基地,笔迹鉴定出来是其爸爸亲笔签名的,这样也避免了兄弟之间的嫌隙。但需要提醒的是,很多年代久远的宅基地过户材料已经没有保管了,导致无法鉴定,只有年代近的可能会有保管,所以此类---一定要尽快---。



书节选:

首先,宅基地使用权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其次,广州越秀区咨询,本案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是出于家庭成员间的分家析产。原告与两第三人同为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某村民,原告与第三人覃敏某为父子关系。原告与第三人杜雪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宅基地房屋析产协议书>,约定将涉案房屋全部产权析产给第三人杜雪某、覃敏某,且将该宅基地使用人更改为第三人杜雪某、覃敏某,并由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某村民会出具证明。之后,被告收到涉案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材料,经过---,房产价值评估咨询,被告将变更登记的材料附在涉案房屋宅基地使用证档案中,以表明同意涉案房屋的变更登记申请。该院委托广东华生鉴定中心对<宅基地房屋析产协议书>中“覃某”字样及红色指印是否其本人所签署和摁捺进行鉴定,鉴定意见显示该“覃某”字样是原告所写,该红色指印为原告所捺。原告虽然对两份<鉴定意见书>---,要求重新鉴定,但没有提出相反证据,其重新鉴定申请理由不成立,城镇户z口继承宅基地咨询,该院不予采纳。综上,原告要求撤销诉争变更登记的请求,理据不足,该院不予支持。





广州经济社股份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属于,属于个人财产。因为经济社的股份分红,一般都是要求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有身份属性的,故属于个人财产。如下面这个---,二审就认为股份分红属于个人财产。



书节选:

关于简母名下于广州市番禺区xx镇xx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编号为03xxxxx的壹拾股---的继承问题。首先,按照广州市番禺区xx镇xx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组织的章程规定,该部分---虽然是简母与李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但依章程该部分服从具有集体组织及社员身份的属性,区别于一般存商事主体的公司股份的性质,故应认定为简母的个人财产,一审定性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当,本院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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