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腾房咨询-咨询-擅长---房买卖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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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1-28

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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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如合同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则该格式条款不一定有效。



首先,关于合同格式条款是否有效的问题。双方签约所用的<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是开发商事先印好的格式合同。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格式合同提供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其责任的条款。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免除其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案涉格式合同中,开发商---交楼违约责任明显轻于买受人---付款违约责任,双方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因此,该条款不能认定为---有效。

其次,关于是否应当对---上限进行调整的问题。开发商---18个月未通知收楼,且何时能交付仍不确定,若以总房款的2%的上限标准计算---交付---,显然有违公平原则和诚实---原则,亦明显不---弥补因开发公司违约给陈某某所造成的损失。根据<合同法>第z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能否---腾房咨询,“约定的---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z法z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z法z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人民z法z院可以依据当事人的诉请、综合考虑买受人是否已收楼、---交楼的原因及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具体案情对---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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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收房后发现房屋有瑕疵,开发商不维修怎么办?

张静律师解答:购房者可以自己出钱请人维修,所花费用可以---开发商支付。如下面这个---,购房者收楼后发现房屋有油漆开裂,电路不通等问题,但开发商---维修。于是购房者自己出资找人维修。终维修费又开发商承担,且维修期间的租金损失要赔偿购房者。记住要及时维修,否则房屋一直空置的话,扩大的租金损失是不会支持的。



书节选:

关于柳买家主张的租金损失。如前所述,柳买家提出的案涉房屋存在的问题属于房屋保修的范围,原业主---管理费咨询,柳买家不能以此---收楼。柳买家以墙体裂缝没有按照其提出的方案进行维修、出现新的墙体裂缝等为由,主张案涉房屋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需要维修无法使用,明显缺乏理据,不予采纳,柳买家应自行承担其将案涉房屋长期空置所导致的扩大损失。综合考虑案涉房屋确实进行了五次维修,维修期间必然对房屋的正常使用有所影响,且开发商在答辩意见中也同意按实际施工时间计算损失,酌情支持五次维修施工期间即2018年8月18日至9月20日(34天)、2018年11月5日至11月7日(3天)、2019年3月9日至3月12日(4天)、2019年10月11日至11月7日(28天)、2020年10月22日至11月6日(16天)的租金损失。至于租金损失的计算标准,因柳买家、开发商均未能充分举证证实案涉房屋在上述维修施工期间的租金标准,参照相关职能部门公布的案涉房屋作为楼盘/区域的广州市房屋租金参考价计算租金损失。综上,开发商应向柳买家支付租金损失8551.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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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1、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明确约定开发商代为办z证,开发商还有协助义务吗?

  张静律师解答:仍然有,开发商应办理初始登记,把由自己提交的材料提交给登记---,再通知购房人自己去办z证。否则开发商仍然承担---办z证的违约责任。



相关法条:

<广东省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的指引>第三十四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明确约定出卖人代为办理所有权登记的,出卖人仍然负有协助义务。出卖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办理初始登记,并将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提交登记---,依照合同约定或者其他合理方式告知买受人可以自行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出卖人未履行上述义务的, 应当承担---办z证的违约责任。

2、开发商还没有大确权,购房人能---办z证吗?

  律师解答:不能,只能---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协助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出卖人尚未办理初始登记的,人民z法z院可以向买受人释明变更诉z讼请求为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买受人不变更的,驳回其诉z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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