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变更规划咨询-广州增城区咨询-商品房买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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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4

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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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小区未通邮符合交房条件吗?

  张静律师解答:符合,现实中即使小区没有通邮,也有快递公司提供邮寄服务,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关于涉案房屋是否通邮问题。根据诉z讼中,航某公司提供的证据可知,航某公司在约定的交楼时间之前已向公z安部门申请涉案房屋的门牌号,速递公司已可依据门牌号寻找到具体业主房屋。邮政部门虽然回复法z院涉案小区于2019年7月29日具备通邮条件,但涉案房屋在约定的交楼时间并不因未通邮而影响实际居住使用。而且,航某公司也为涉案小区提供邮件收发代收登记业务,亦有邮政速递公司在邮政部门回复的通邮时间前通过航某公司代收送达邮件。故,对陈买家认为涉案房屋在约定的交楼时间未永z久通邮而认为航某公司构成---交楼的违约,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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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借名买商品房能直接---开发商过户到自己名下吗?

张静律师解答:如果有签订借名买房协议,法律关系简单明确的话就可以。如果未签订借名买房协议,法律关系还需要证明可能就不会在一个---里处理,需要打两次---,即先登记在名义买房人名下,真实买房人再---名义买房人过户。如下面这个---,就认定法律关系清楚明了,开发商将房屋登记在名义借房人名下,10日后名义借房人再配合变更登记至真实买房人名下。



书节选:

本院认为:朱某与泰某公司自愿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合同签订后,赵某代朱某向第三人泰某公司支付了全部房款,第三人泰某公司将房屋交付使用,但至今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已构成违约。现第三人泰某公司应协助朱某办理案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案涉房屋已付清按揭房款,第三人某银行应协助办理案涉房屋的涂销手续。另根据朱某出具的<具结保--->显示,朱某购买的案涉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赵某所有,赵某并出具原件核对,朱某并未到庭参加也未提供相反证据予以反驳,本院---该<具结保--->的真实性。结合<具结保--->载明全部款项(含向银行按揭)均由赵某支付,及第三人陈述赵某以现金向其支付首期购房款,及赵某提供证据证明案涉房屋按揭款由其实际支付等事实,本院认为现有证据---证明赵某和朱某之间就案涉房屋存在借名买房合同关系,赵某是实际购房人,朱某是名义购房人,赵某要求朱某协助将案涉房屋转移登记至其名下理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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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品房买家未支付---付款---开发商能---吗?

  张静律师解答:合同有明确约定才可以,没约定就不可以。如下面这个---,买家---开发商支付------,开发商辩称买家---付款的---未支付,其有权延期,就不予支持。



书节选:

涉案补充协议约定:“乙方(袁买家)---付款,甲方(继某公司)不解除合同,愿意继续履行的,甲方除有权收取---及赔偿金外,还有权同时行使以下权利:若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到达,但乙方仍未交清房款的,甲方有权---交付房屋;若房屋已经交付但尚未过户的,甲方有权---办理过户手续或提供办理手续的相关资料”,补充协议约定“乙方同意,在乙方付清所有房款之前,甲方保留该房屋的所有权,广州增城区咨询,甲方有权从乙方付清房款之日起计算代理乙方办理---的期限……”,上述约定并未明确继某公司有权在袁买家未支付---付款---的情况下---履行义务。支付全部购房款系购房人的主要合同义务,向购房人交付房屋以及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购房人名下为出卖人的主要合同义务。袁买家已经支付全部购房款,其主要合同义务已经履行,袁买家因存在---付款需支付的---付款---并非取得涉案房屋的对价,继某公司在本案之前亦无向袁买家主张过---的---,继某公司现以袁买家未支付---付款---为由主张其可顺延期限的理由,有违公平、合理原则,其该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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