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宅基地证被涂改过,以证为准还是以房管局的查册为准?
张静律师解答:宅基地证登记载明的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房管部门的查册表)不一致的,以不一定登记簿为准。如下面这个---,宅基地证权属人从父亲被手写改成了儿子,但房管局查册表权属人仍是父亲,终认为权属人以父亲为准。
书节选:
关于某大街房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权属证明记载的事项,广州番禺区咨询,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本案中,某大街房屋原权属人登记为冼父,虽然冼某4提交的村镇宅基地使用证显示已涂改为冼某4,但仅为“村镇业务校对章”,无法证实系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根据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存根显示仍为冼父,并未变更为冼某4。因此,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咨询,在冼某4未提供充分证据证实登记簿有错误的情况下,应以存根登记的权属人冼父为准认定房屋权属,村镇宅基地使用证上使用人涂改为冼某4的行为,并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不应认定该房屋为冼某4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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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宅基房买卖无效---中,能同时判合同无效和驳回---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法官在审理此类---的时候,方法真是---在变化。一般请求都有确认合同无效,腾房,赔偿这3个请求,有的法官裁定整个---不予受理,驳回---。有的法官在一个里合同无效,再驳回其他请求。有的法官同时出两份法律文书,---腾房法律咨询,一份裁定书,对腾房和赔偿的请求不予受理,一份书,对合同无效的请求支持。如下面这个---,当事人上诉认为一个---中不能又出又出裁定,二审就说了:没有哪个法条规定不能这样。真是人才。
书节选:
关于詹买家上诉认为在一个---中既认定黄卖家的---不符---律规定受理条件驳回---,同时又进行了实体审理,属于程序的意见,对此本院认为,涉案合同为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黄卖家在本案中主张确认涉案合同的效力及请求返还因合同无效取得的财产,符合<民事>的规定,理应进行实体审理。因涉案房屋存在未办理报建手续,而该建筑物的认定和处理不属于人民调处范围,且---性认定和处理直接涉及到房屋能否归还、损失如何赔偿等,故一审将部分诉请驳回---,待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后再行主张,并无不当。至于,詹买家提、认为一审裁定仅裁定驳回部分请求不当的意见,亦不予采纳,予以驳回,维持原裁定,农村房屋买卖争议咨询,本院不再另行制作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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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宅基地房买卖合同无效,---补偿权益如何分割?
广州张静律师解答:各个法官可能有差别,但关键是房屋价值如何认定。有的法官直接以---补偿协议中现金补偿的价值计算房屋价值,有的法官可以评估安置房的市场价值,这样会导致赔偿金额的---差异。下面这个---可以作为参考:卖家直接跟---办签订了---补偿协议,买家---卖家赔偿---损失。终认为卖家有违诚信,不通知买家就擅自签订---补偿协议,占60%过错责任。卖家先返还购房款5万,再赔偿---补偿款(按---补偿协议中现金补偿的价值计算房屋价值)的60%给买家。
书节选:
认为,关于李买家要求李卖家赔偿其房屋---补偿损失能否得到支持的问题。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无效所导致的损失赔偿范围除了上述购房款的实际损失之外,还包括---利益损失,即丧失另行向他人购买房屋所产生的房屋增值利益损失。农村房屋---时的补偿对价是涉案房屋价值的重要衡量标准,因此因合同无效给李买家造成的损失可参照涉案房屋---补偿标准进行计算。而且,因涉案房屋已经被拆除,原物返还已无法实现,涉案房屋已因---转化为---利益,故本案也只能针对相应---利益予以处理。根据---补偿协议,可以明确涉案房屋的---利益包括---合理住宅(宅基地)---补偿款770259.18元、简易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货币补偿金额为15673元、超出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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