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岗区咨询-二手房买卖---律师-二手房卖家义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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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25

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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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为套取---z款与他人签订虚z假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无效。银z行知道房屋买卖合同虚z假仍签订担z保---z款合同的,---z款合同也无效。相关法条: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的指引>第十二条:出卖人为套取---z款与他人签订虚z假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依照民z法总则第z一百四十六条第z一款的规定,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金融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房屋买卖合同虚z假,仍然与买受人签订房屋担z保---z款合同的,该---z款合同亦属虚z假,应当认定无效。该---z款合同关系实际存在于金融机构与出卖人之间, 合同效力依照民z法总则第z一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民z法总则第z一百四十六条第z一款: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z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z法总则第z一百四十六条第二款:以虚z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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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主他人一房二卖,真买家能---过户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如下面这个---,开发商他人一房二卖,第z一个买家---过户。法z院认为第二个买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判z决开发商与第二个买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开发商配合第z一个买家办理过户手续。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欧某与国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国某公司至今未协助欧某办理涉案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手续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目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与该房屋有预售登记的购房人及抵z押权存在冲突。对此,法z院认为,首先,关于涉案房屋存在预售登记的问题,结合(2009)越法刑初字第x号判z决书查明的事实,国某公司与李某虽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且办理了预售登记,但本案中并无证据显示李某曾向国某公司支付首期房款,其也未实际占有房屋。虽然从白云区人z院的生效判z决书中可见第三人李某曾支付了部分的按揭房款,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咨询,但此并不---证明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真实有效。如第三人李某与国某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为真实有效,其在合同订立后按约定偿还按揭---z款,那么国某公司未按时交付房屋,但无任何证据显示第三人李某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曾向国某公司主张过权利。可见,国某公司与第三人李某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因此,根据<通则>第五十五条第(二)项及<总则>第z一百四十六条第z一款的规定,国某公司与第三人李某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为无效合同,因而欧某诉请要求确认国某公司与第三人李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无效,法z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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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屋买卖合同实为以房款抵债的如何处理?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的指引>第十四条: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卖家义务咨询,实为以房款抵偿其他---,一方当事人以不存在真实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因---人未履屋买卖合同,---人请求解除合同,按照原约定清偿债z务的,---支持。



---人举证证明所抵销的---中存在---利息的,应当扣除该部分利息。一方请求确认以房抵债协议无效或者变更、撤销协议的,应当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当事人通过以房抵债协议逃避---,---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撤销权。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

(二)---,损害、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形式掩盖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中介擅自网签咨询,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z法z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z法z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z法z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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