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买宅基地房后拆旧建新,合同无效如何赔偿?
张静律师解答:补偿的方法真是多得很,不同法官判法都不一样。下面这个判例仅供参考:法官卖家返还买家购房款3万5,然后用评估价(包括房的价值和地的价值)196万减去3万5,剩余192万就是增值部分,60%赔给买家(115万)。
书节选:
首先,关于相互返还的问题。涉案<房屋用地转让协议书>无效,双方因该协议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曾卖家应返还杨买家购地款3.5万元,杨买家应当返还房屋给曾卖家,基于购地款的利息与宅基地及上盖物的占用费相互冲抵,杨买家主张购地款的利息,本院不予支持。
其次,关于涉案房屋补偿问题。本案中,杨买家购买涉案宅基地房屋后进行拆除重建,投入资金建成了涉案房屋,考虑双方实际履行多年,根据公平原则,曾卖家要求杨买家返还涉案房屋,房屋被收回索赔咨询,应向杨买家补偿宅基地上盖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增值价值。关于补偿金额,经摇珠确定某评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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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宅基地以房抵债后,---人在上面建了房,能收回来吗?
张静律师解答:支付了相应的赔偿后可以收回来。如下面这个---,多年前原告借被告钱,约定用自己名下的宅基地作,广州白云区咨询,过期不---被告可随意处置宅基地。后原告未依约---,被告就在宅基地上建了房屋。多年后原告---返还房屋,评估出房屋价值170万。但原告拿不出钱来赔偿被告。终因原告拿不出钱赔偿,故驳回原告要求返还房屋的请求。
书节选:
本案是物权保护---,本院---的重点是被告使用登记在原告名下的案涉宅基地是否具有合---由的问题。根据已生效的民事的认定,原告与被告在<借据>中约定“如到期不还清由被告全权处理以上物”是指在原告不---的情况下,被告有权处理案涉宅基地房。原告在<借据>所约定的---时间即2004年2月30日前没有---,而被告基于前述约定在案涉宅基地上拆除原房屋并重建六层房屋,具有---依据,且原告知悉被告的拆除重建行为却在本案前---提出异议,本院认为可以视为原告---被告的占有使用情况并无不当。原告至今未归还,被告使用案涉宅基地的基础和依据与之前未发生任何改变,且案涉宅基地上的六层房屋由被告建设,原告明确表示其目前没有支付补偿款的履行能力。综合考虑前述因素,原告要求被告归还案涉宅基地及地上六层房屋并要求被告搬离案涉房屋,明显缺乏依据,本院对此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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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能---确认公证的宅基地赠与合同无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理论上说来是不可以的,公证只是公证双方签字的真实性,并不代表合同的---性和有效性。但实践中不同法官操作不同,有的法官会公证过的赠与合同无效,有的法官就认定不属于的受理范围,裁定驳回---。如下面这个---,法官就裁定驳回---。
书节选:
根据<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请求变更、撤销公---或者确认公---无效的,人民不予受理,告知其依照公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可以向出具公---的公证---提出复查。因此,李卖家主张撤销公---中关于<赠与合同>条、第三条中关于“李卖家将属于其本人所有的坐落于广州市白云区某号的宅基地份额赠与给李卖家”的该部分内容的诉请,买卖协议怎么写咨询,不属于人民受理范围,裁定驳回---,不再另行制作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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