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东---停电造成承租z人损失,赔偿归承租z人还是次承租z人?
张静律师解答:应归实际经营者,即次承租z人。如下面这个---,房东---停电,承租z人---并获得了10万损失赔偿。次承租z人认为自己是实际经营者,---承租z人返还,法z院就判z决支持了。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关于林某主张的100000元赔偿的问题。依据广州市中级人民z法z院(2019)粤01民终x号民事判z决书查明的事实及做出的认定,其中100000元赔偿是因沙某厂停电造成的广州市从化太平万某酒家的经营损失。虽高某为广州市从化太平万某酒家的工商登记的经营人,但根据高某的陈述及证据证明,该部分损失发生的时间段内广州市从化太平万某酒家的实际经营人应为林某,则该部分实际损失应由权益受到损害的实际经营人取得即林某取得该部分补偿。另,因高某及广州市从化太平万某酒家已就该部分赔偿向实际---人沙某厂主张,并得到广州市中级人民z法z院的支持,则高某取得的该部分赔偿应返还给林某。因此,法z院对林某主张的100000元赔偿,法z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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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承租商铺后发现电容不足无法经营能解除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商铺电容属于承租前应事先了解好的情况,承租后发现电容不足无法经营,若解除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如下面这个---,租赁合同---律师网,一审法z院认为电容不足属于不可抗力,判z决承租z人不需承担违约责任。二审法官认为不属于不可抗力,改判承租z人承担违约责任。
类似判z决书节选:
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为:蔡煜东是否构成违约,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汤紫君与蔡煜东签订的<租铺合同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蔡煜东承租涉案商铺进行经营,理应事先了解商铺电容是否满足其经营条件等情况,该问题并非签订合同前不可预见的问题,双方合同对电容问题也未作出约定。蔡煜东在签订合同后因商铺电容无法满足其经营火锅店的条件而提出解除合同,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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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因---导致店铺亏损,租客直接搬走算违---?
张静律师解答:算。虽然---使商户的经营受到一定影响,但并不会直接导致合同解除。若租客擅自搬走,房屋租赁合同---请律师多少钱,构成违约。---期间的租金法z院会酌情减免一半,广东省于2020年2月10日陆续复工,故2020年2月份及3月上半个月的租金可减免一半。但---金不能退了。
判z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系房屋租赁合同---。争议焦点为:合同解除是因不可抗力还是单方违约。原被告于2019年11月16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关于合同解除的原因。陈租客称其自行解除合同是因------的---而依据情势变更或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首先,租赁合同---律师,因---------,广大商户的经营确实受到影响,但---及------措施并不会直接导致本案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结合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看,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止,共计六年的时间,陈租客经营时间仅有两三个月,---期间的经营困难并不代表租赁期内的经营都会产生困难;其次,原被告曾经协商减免租金,曾房东亦同意减免一半租金,也证明曾房东愿意配合陈租客,共度---期间经营的困难时期,且案涉商铺也曾于2020年3月份开始营业,广东省也于2020年2月10日陆续复工,继续履行合同并不会对陈租客造成明显的不公平;再次,陈租客未提供证据证明双方曾就解除合同进行过协商,亦未在搬离前通知曾房东,而是在自行撤场后才通知曾房东,实际是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综上,陈租客以情势变更或不可抗力主张解除合同不符---律规定,本院不予支持。曾房东于2020年3月14日发出的<终止合同通知书>,故本院确认合同解除时间是2020年3月14日,陈租客擅自搬离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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