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卖家---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后,买家将迁到了本村如何处理?张静律师解答:一般会认定有效。如下面这个---,买家本来与卖家是同村人,后结婚将迁至邻村,在此期间与卖家签订了宅基地房买卖合同。后买家又在期间将迁回了涉案房屋所在的村。终认定涉案宅基地房买卖合同有效。
书节选:
关于涉案<宅基地房买卖合同>及附件是否有效的问题。宅基地使用权负有保障农村村民基本生存和生活的主要功能,同时,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为保护村集体利益,不允许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据此,一般认定该转让行为无效。但是根据本案查明事实,涉案房屋买卖并不完全属于上述情形。家嫁至瑞某村后并未分到宅基地,涉案买卖行为并未妨碍陈卖家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综上所述,广州天河区咨询,基于曾买家与赤某相关联身份的事实及从法律、政策规定禁止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宅基地房屋立法原意,本着维护诚信的原则,本案不宜认定涉案合同为无效合同,陈卖家诉请认定涉案合同无效并据此为由要求返还宅基地及宅基地使用权证依据不足,不予采纳,驳回陈卖家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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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宅基地房买卖无效,能否要求按照---补偿标准赔偿?
张静律师解答:如宅基地房屋已经拆除,则可以按照---补偿标准赔偿。如房屋还没有拆除,则可能有的法官按评估的宅基地房屋价值来赔偿,有的按---补偿标准赔偿,不同法官判法可能不一样。如下面这个---,由于宅基地房屋已经拆除,---法z院评估结果咨询,无法评估,终认定按---补偿标准金额的一半赔偿买家。
书节选:
认为,本案系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何买家并非涉案房屋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与陈卖家就买卖宅基地房屋所达成的转让协议因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关于无效的法律后果处理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本案陈卖家已与---补偿部门签订---补偿合同,且涉案房屋也已经被实际拆除,故陈卖家应将其收取的5000房款返还给何买家。
陈卖家明知农村宅基地住房不能,核算房屋差价损失时按照实际安置补偿面积112.5134平方米计算,因此计算涉案房屋现市场总值为1170139.36元(112.5134平方米×10400元/平方米),陈卖家应向何买家赔偿的损失应为560069.68元[(1170139.36元-50000元)×50%],何买家---主张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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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继承---的长时效是多少年?
张静律师解答:继承权---提起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如下面这个---,原告---继承其父亲名下的房产,该房产已过户至其他继承人名下,但其父亲---已22年,终认为已过时效。
书节选:
认为,<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提起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8条规定:“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8年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的,其提起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0年之内行使,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起。”本案中,涉案房产为梁祖父与钟祖母于---修建,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梁祖父于1998年1月8日---且未留下遗嘱,其关于涉案房产的份额于其后应作为遗产在顺位法定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但各继承人均未就该遗产进行分割处理。现距离梁祖父---已超过22年,根据上述法律及解释的规定,梁五儿不得就梁祖父所有的涉案房产的份额继承再提起,即其就该部分涉案房产份额的继承已丧失了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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