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风险咨询-咨询----房买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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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20

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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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借名买商品房能直接---开发商过户到自己名下吗?

张静律师解答:如果有签订借名买房协议,法律关系简单明确的话就可以。如果未签订借名买房协议,法律关系还需要证明可能就不会在一个---里处理,需要打两次---,即先登记在名义买房人名下,真实买房人再---名义买房人过户。如下面这个---,就认定法律关系清楚明了,购买---房风险咨询,开发商将房屋登记在名义借房人名下,10日后名义借房人再配合变更登记至真实买房人名下。



书节选:

本院认为:朱某与泰某公司自愿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效。合同签订后,赵某代朱某向第三人泰某公司支付了全部房款,第三人泰某公司将房屋交付使用,但至今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已构成违约。现第三人泰某公司应协助朱某办理案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案涉房屋已付清按揭房款,第三人某银行应协助办理案涉房屋的涂销手续。另根据朱某出具的<具结保--->显示,朱某购买的案涉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赵某所有,赵某并出具原件核对,朱某并未到庭参加也未提供相反证据予以反驳,本院---该<具结保--->的真实性。结合<具结保--->载明全部款项(含向银行按揭)均由赵某支付,及第三人陈述赵某以现金向其支付首期购房款,及赵某提供证据证明案涉房屋按揭款由其实际支付等事实,本院认为现有证据---证明赵某和朱某之间就案涉房屋存在借名买房合同关系,赵某是实际购房人,朱某是名义购房人,赵某要求朱某协助将案涉房屋转移登记至其名下理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



张静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从业十年以上。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房产确权---,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执行异议---,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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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商双合同售楼,装修合同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部分吗?

    张静律师解答:属于,<房屋装修协议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共同构成了房屋买卖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内容的购房协议,所以,<房屋装修协议书>实质上具有部分房屋买卖协议的性质。



书节选:

关于涉案<房屋装修协议书>的性---题,本院认为,根据<房屋装修协议书>第三条的装修款计付方式及第六条的房屋交付条件等合同内容,可以看出装修款是否交付直接影响涉案房屋的交付,购房者若仅支付<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购房款并不能使对方交付房屋,购房款的交付只是上某公司直接代购房者收楼并在收楼后进屋装修的条件,只有购房者按约定再交付了装修款,上某公司才会交付房屋给购房者,这表明购房者交付了购房款加上装修款之后才能获得房屋的交付。房屋的交付是售房者的主要义务,购房款的交付是购房者的主要义务,而本案售房者万某公司交付房屋的主要义务被<房屋装修协议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分割规定,同样,购房者交付购房款的主要义务亦被分割规定在<房屋装修协议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之中,涉案<房屋装修协议书>并非单纯的装修协议,其中的部分内容应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房屋交付内容,其与涉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共同构成了房屋买卖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内容的购房协议,所以,涉案<房屋装修协议书>实质上具有部分房屋买卖协议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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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商---商品房已---封,能双倍返还定金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如下面这个---,一审法z院认为,涉案房产的查封在朱某认购之前就已发生,原业主---管理费咨询,朱某作为认购方也应履行审慎---的义务,故朱某对认购书无法履行也应承担责任,因此,驳回朱某要求益某公司向其双倍返还定金的请求,仅判z决返还定金。二审法z院认为购房者无过错,改判支持双倍返还定金。



二审判z决书节选:

本院认为,朱某与益某公司订立的<某园认购书>约定朱某向某公司支付定金50000元,双方于2014年11月13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故双方之间成立商品房预约合同关系,本案案由应为商品房预约合同---。<某园认购书>约定的定金作为双方在确定的期限内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z保,其性质应为立约定金,如一方违约导致未能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应适用定金罚则。<某园认购书>约定出售方---认购方能依约取得认购物业。作为出卖人,益某公司负有如实告知标的物情况以及---标的物适于交易的义务,---串z通租赁合同咨询,然而,益某公司故意---涉案房屋已---封的事实,咨询,导致双方未能订立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朱某主张益某公司双倍返还定金,本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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