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二手房买家无购房资格导致合同解除,---能降低吗?
张静律师解答:---能否降低,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衡量卖家损失及违约方主观过错来认定。如下面这个---,法官就认为虽然买家---违约,但房屋涨价卖家没有损失,且买家主观不大,终将32万---降为20万。
判z决书节选:
关于违约责任的承担问题。如前所述,因何买家无法依约购买涉案房屋,构成---违约,应当依约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约定因买方不能购买涉案房屋的,应当承担房屋总价10%的---。林卖家本次诉z讼中要求何买家不仅按照该约定承担33万元的---,并继续要求赔偿律师费33000元及其他利息损失等。何买家认为林卖家主张的---过高,请求---调整。法z院认为,何买家已依约支付了定金20万元及部分房款32万元,也履行了支付各项---、办理按揭---z款等手续,即合同约定买家应履行的主要义务基本已完成,可以反映两人履行合同的---,从上述论述的合同解除的原因来看,也足见两人并非---违约,主观故意违约的---程度不高。另一方面,林卖家虽未能如约出售涉案房屋,但其收取何买家支付的定金及部分首期房款后,仍正常使用涉案房屋,且房屋价值目前处于升值阶段,不存在差价损失,其未能举证证明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现何买家请求调低---,综合本案上述情形,根据公平合理原则,法z院酌情调整何买家应支付的---为20万元为宜。合同约定守约方因追究违约方责任而支出的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现林卖家为解决本案支出律师费33000元,要求何买家支付,符合合同约定,法z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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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屋---封了还能---过户吗?
律师解答:不能了,只能---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或者提执行异议。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的指引>第二十一条:房屋被---查封,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人民z法z院可以向其释明变更诉z讼请求为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或者告知其可以依照民事诉z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主张权利。
<民事诉z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执行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z法z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z法z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的,可以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z法z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七条
案外人异议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z法z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理由成立的,黄埔区咨询,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认为原判z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程序办理;与原判z决、裁定无关的,可以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z法z院提---z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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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先抵z押后租赁的房屋,被---后能---腾房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在租赁期间,所有权人将租赁物卖给他人,对原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买方不能以自己是该租赁物的---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返还租赁物,这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然而这项原则并不是承的“”。买卖是否破除租赁,还取决于租赁目的是否正当化、当事人之间约定、租赁物上是否有其他优先权等因素。在“先抵z押后租赁”“先查封后租赁”的情形下,抵z押权人实现抵z押权或法z院查封后将房屋变卖、---的,买方可以不受原租赁合同的约束。
相关案例:
2015年,王某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某房屋抵z押给银行。2016年3月,该房屋被法z院---查封。同年12月,卖家不配合办理---z款咨询,王某与邓某就该房屋首层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2017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2019年5月,某公司通过司z法---竞得该房屋,在得知该租赁情况后,部分条款没约定咨询,遂向法z院---,请求判令邓某清空并交还租赁房屋,支付房屋占用费。
本案中,邓某承租案涉房屋时,案涉房屋上已存在抵z押登记,并已被法z院查封。抵z押权人的抵z押权优先于邓某的租赁权。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涉案房屋是抵z押权人为实现抵z押权而发生的所有权变动。查封登记和抵z押登记均是房产信息公示内容。邓某承租已设立抵z押权和被法z院查封的房屋,应承受由此带来的风险,其租赁关系不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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