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违约解除合同咨询-越秀区咨询-二手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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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1

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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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屋买卖合同实为以房款抵债的如何处理?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的指引>第十四条: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为以房款抵偿其他---,网签合同与三方合同不一致咨询,一方当事人以不存在真实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因---人未履屋买卖合同,---人请求解除合同,按照原约定清偿债z务的,---支持。



---人举证证明所抵销的---中存在---利息的,应当扣除该部分利息。一方请求确认以房抵债协议无效或者变更、撤销协议的,应当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当事人通过以房抵债协议逃避---,---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撤销权。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

(二)---,损害、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形式掩盖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z法z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z法z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z法z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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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签合同和三方合同不一致导致---z款未通过,谁的责任?

  张静律师解答:由双方举证是谁的责任主张网签合同作假,如都无法举证,则都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



判z决书节选:

双方在2017年4月10日在房管部门办理交易递件手续时,合同约定不清怎么办,因网签合同载明的付款方式及金额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导致王买家的---z款审批手续无法获得通过,双方因此而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后续的交易手续。从本案的证据以及双方庭上陈述可知,双方签订的<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以及付款金额等与<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不符,正是因为上述两份合同约定的不同导致双方的房屋买卖关系无法继续履行,而结合<房地产买卖合同>第八条“买卖双方签订的<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的约定,越秀区咨询,<房地产买卖合同>才是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现双方均未能举证导致<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与双方真实履行合同不符的原因是对方过错所致,之后,双方就如何继续履行<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进行进一步磋商但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综合上述合同履行过程,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故对王买家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以及房屋过户、支付律师费的诉z讼请求及姜卖家以对方违约为由请求确认合同解除、没收定金以及支付律师费的诉z讼请求均不予支持。如上文所述,因双方对<房地产买卖合同>继续履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可能,故原审法z院予以解除王买家与姜卖家于2017年3月14日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房屋买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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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介承诺买家垫z资赎契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除非有证据证明买家知情并同意,否则中介的承诺对买家不产生效力。如卖家坚持要买家垫z资赎契才过户,则构成---违约。

判z决书节选:

关于林卖家与莫买家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解除的违约责任认定问题。根据<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莫买家应在房管部门出具本次交易过户受理回执当天将150000元首期楼款支付给林卖家,无证据显示莫买家承诺提前支付150000元首期楼款用于赎契,至于中介公司与林卖家的协商内容,无证据证实莫买家对此知情并同意,故林卖家与中介公司的协商内容对莫买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故林卖家主张莫买家未依约支付150000元首期楼款用于赎契构成违约,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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