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签了---协议后没---,财产分割还有效吗?
律师解答:无效。<婚姻法司z法解释三>4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或者到人z院协议---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未成,一方在---诉z讼中反悔的,人z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净身出户协议效力咨询,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准确来讲,以协议---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协议---不成,都可以反悔!更通俗地说,若夫妻双方打算和平分手,约定协议---(去民z---或者法z院协议---),并签了财产分割协议。如果以后有一方不同意了,---到法z院去了,变成了诉z讼---。那么这种情况下,之前签的这份“财产分割协议”就不作数了,无效!即便是经过公证的---协议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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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买房时向父母借z款,过后单方写---约定利息可以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可以,仅由写---一方对利息承担---责任,另一方无需承担利息,只需承担借z款。
判z决书节选:
但与此同时,如何快速判离咨询,李母并无证据证明款项出借时已与高男、吕女对利息作出约定,高男于2017年6月25日出具的<------确认协议>只能认定为是高男事后对借z款利息的追认。该追认行为是在没有征得吕意下所为,因此其效力只能及于高男本人,而不能及于吕女。吕女仅须对借z款本金60万元与高男共同向李母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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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先后签了几份---协议哪份为准?
律师解答:1)、后签订的协议优于先签订的协议
一般在民z---备案的那份---协议为后签订的协议,因此,在民z---备案的协议应具有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登记,在民z---登记之前所产生的---协议书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在办理---手续后,双方又达成了新的协议,新的协议效力优于民z---备案协议的效力。
2)、争议内容有处理的协议优于争议内容没有作出处理的协议
当事人办理---手续前若先后签订了几份---协议,后签订的---协议内容并未涵盖前面---协议中的某些内容,在前签订的这些内容也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在这种情况下,若民z---备案的---协议书之后没有协议,而民z---备案协议书中涉及的约定,以民z---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z---备案的---协议约定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之前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z------登记中的---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后一份---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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